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罗源县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7日
罗源县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领域争当排头兵行动》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县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充分调动用人单位引才积极性、人才中介机构和个人荐才积极性,在执行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围绕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分层次实施引进人才奖励补助措施。
1.第一类
(1)引进对象:①博士研究生;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物质奖补: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费;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从落地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发放。
(3)服务保障:安排人才公寓一套过渡使用,购买辖区新建商品房给予10%货币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在本县辖区内自由择校;每年安排一次学术休假和健康体检。
2.第二类
(1)引进对象:①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等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物质奖补:一次性给予3万元安家费;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从落地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发放。
(3)服务保障:安排人才公寓一套过渡使用;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在本县辖区内自由择校;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分批次安排学术休假(每三年至少一次)。
3.第三类
(1)引进对象:经认定为紧缺急需人才的①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③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等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本科生。
(2)物质奖补:一次性给予1万元安家费。
(3)服务保障:在人才公寓富余情况下按到岗时间顺序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按人才工作地点就近择优安排。
4.第四类
(1)引进对象:经认定为紧缺急需人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并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物质奖补:给予0.5万元安家费。
5.第五类
(1)引进对象:在本县规模以上企业见习的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已签订劳务合同)。
(2)物质奖补:见习期补助300元/月,最长6个月。
以上引进人才,落地后入选国家和省市人才工程的,按市级奖补或配套奖补的50%给予物质奖励,分5年等额发放。本措施从2018年起开始执行。
罗源县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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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引进对象 |
物质奖补 |
全职引进服务保障 |
其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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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
生活补助 |
住房保障 |
子女入学 |
学术休假 |
健康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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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 |
①博士研究生; 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5万 |
10万,从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发放 |
安排人才公寓一套,购买辖区一手商品房给予10%货币补助。 |
本县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自由择校 |
每年一次 |
每年一次 |
引进人才入选国家和省市人才工程的,按市级奖补或配套奖补的50%给予物质奖励,分5年等额发放。 |
①本措施相关奖励与本县其他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与省市相关奖励可同时享受。 ②柔性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每年到罗工作不少于3个月的,给予50%物质奖补。 |
第二类 |
①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等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3万 |
5万,从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发放 |
安排人才公寓一套。 |
本县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自由择校 |
每2年一次,分批安排。 |
每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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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
经认定为紧缺急需人才的: ①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③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等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本科生。 |
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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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才公寓富余情况下按到岗时间顺序安排。 |
义务教育阶段按工作地点就近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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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
经认定为紧缺急需人才的: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并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0.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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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
在本县规模以上企业见习的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已签订劳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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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补助300元/月,最长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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