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源县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的通知
罗政〔2018〕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罗源县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7日

  罗源县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领域争当排头兵行动》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县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充分调动用人单位引才积极性、人才中介机构和个人荐才积极性,在执行省、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围绕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分层次实施引进人才奖励补助措施。

  1.第一类

  (1)引进对象:①博士研究生;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物质奖补: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费;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从落地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发放。

  (3)服务保障:安排人才公寓一套过渡使用,购买辖区新建商品房给予10%货币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在本县辖区内自由择校;每年安排一次学术休假和健康体检。

  2.第二类

  (1)引进对象:①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等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物质奖补:一次性给予3万元安家费;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从落地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发放。

  (3)服务保障:安排人才公寓一套过渡使用;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在本县辖区内自由择校;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分批次安排学术休假(每三年至少一次)。

  3.第三类

  (1)引进对象:经认定为紧缺急需人才的①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③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等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本科生。

  (2)物质奖补:一次性给予1万元安家费。

  (3)服务保障:在人才公寓富余情况下按到岗时间顺序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按人才工作地点就近择优安排。

  4.第四类

  (1)引进对象:经认定为紧缺急需人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并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物质奖补:给予0.5万元安家费。

  5.第五类

  (1)引进对象:在本县规模以上企业见习的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已签订劳务合同)。

  (2)物质奖补:见习期补助300元/月,最长6个月。

  以上引进人才,落地后入选国家和省市人才工程的,按市级奖补或配套奖补的50%给予物质奖励,分5年等额发放。本措施从2018年起开始执行。

罗源县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

类别

引进对象

物质奖补

全职引进服务保障

其他

备注

安家费

生活补助

住房保障

子女入学

学术休假

健康体检

第一类

①博士研究生; 

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5万

10万,从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发放

安排人才公寓一套,购买辖区一手商品房给予10%货币补助。

本县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自由择校

每年一次

每年一次

引进人才入选国家和省市人才工程的,按市级奖补或配套奖补的50%给予物质奖励,分5年等额发放。

①本措施相关奖励与本县其他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与省市相关奖励可同时享受。 

②柔性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每年到罗工作不少于3个月的,给予50%物质奖补。

第二类

①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等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万

5万,从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发放

安排人才公寓一套。

本县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自由择校

每2年一次,分批安排。

每年一次

第三类

经认定为紧缺急需人才的: 

①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③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等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本科生。

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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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才公寓富余情况下按到岗时间顺序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按工作地点就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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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经认定为紧缺急需人才的: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并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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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在本县规模以上企业见习的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已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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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补助300元/月,最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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