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北岸港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罗源县饰面石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
罗源县饰面石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敖江流域饰面石材矿山关闭实施方案的通 知》(闽国土资综〔2015〕227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敖江流域饰面石材土质裸露区域复绿工作的通知》、闽 国土资综〔2016〕101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敖江流域饰面石材广山关闭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5〕 218号)精神,全面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加快推进我 县饰面石材矿山土质裸露区域复绿工作,切实改善我县矿山生 态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无人机”航护影像和卫片解译数 据,涉及全县饰面石材矿山共有127个,其中西兰37个,白塔 34个,洪洋39个,中房7个,飞竹6个,起涉4个。为加强对 全县饰面石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成立 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 环保、林业、财政、水利及相关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 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国土资源局。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加 大对敖江流域饰面石材矿山土质裸露区域复绿工作的领导,要 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强化政府、部门、企业的 责任意识。各乡(镇)政府要抓紧制定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 治理方案和采矿废料、采矿废弃地综合利用方案,并在今年4 月底前完成;同时在媒体上公告治理目标、治理范围、完成时
限及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利用当前植树复绿的好时机,加快进度,倒排工期,确保土质裸露区域在今年底前实现90%以上面 积复绿。
二、落实治理措施,加大督查力度
对列入关闭退出的矿山,各乡镇要督促采矿权人依法履行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重新编制简易治理方案,以消除 安全、地灾隐患和地表土质裸露复绿为主,做到治理效果好、
见效快,确保土质裸露区域实现90%以上面积复绿。治理完成后, 由乡(镇)政府报县政府进行验收,县政府将组织乡(镇)政 府、国土、环保、林业、财政、水利等部门联合检查验收,达到简易治理要求的,退还矿山企业缴交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拒不履行治理义务的,其缴交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及保证金返还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5〕95号〕的规定转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专项收入,由所在乡(镇)政府委托资质单位编制简易治理方案进行治理。
各乡(镇)政府与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复绿进展快、治理效果好的乡镇,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送展缓慢的乡镇,县改府对乡(镇)政府责任人实施问责约谈。县政府将在下达资金补助时对工作进度快、质量好的乡镇予以倾斜奖励,反之不予下发补助资金。
三 、加大资金投入,实施政策鼓励
治理资金主要从省市下拨的生态恢复治理补助资金以及收取的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中予以保障,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证治理工作的需求。同时,制定鼓励改策,吸引社会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将饰面石材矿山土质裸露区域复绿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测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政策与项目资金的整合与合理利用,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复绿工作成效。县国土、环保、林业、财政、水利等部门应积极申报相关治理项目补助资金,进一步拓宽治理资金筹措来源,为整治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四、强化信息报送,做好舆论宣传
为及时掌握各乡镇复绿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工作的督导 和宣传力度,按照省市要求决定实行月报制度,月报告制度从4 月份开始执行,各乡(镇)政府应在每月28日前向县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抄送县国土资源局。报告主要内容是总结当月开展的工作,包括工作推进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会议信息等,同时填报工作量完成情况动态报表(见附件),县 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省市报告。各乡镇月报告应该注明报 告人姓名与联系方式,并发送邮箱:824296312@qq.com,联系 人:县国土资源局矿管科邱志坚,联系电话:0591-25821033。
各乡镇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树立理性、积极的舆论导向, 加强敖江流域饰面石材矿山关闭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有关 政策的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及时准确披露矿山关闭复绿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及时回泣社会公众关切, 鼓励群众监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附件:
放江流域饰面石材土质裸露区域覆绿工作动态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矿山名称 |
航拍饰面石材土质裸 露区面积(平方米) |
开展覆绿情况 |
完成覆绿面积 |
备注 |
”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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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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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负 责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