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县编制完成了《罗源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50600,电话:0591-26860306,电子邮箱:lyzfb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全年县、乡两级政府及县直工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21243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4条。历年累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82条,全年公开政府信息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类信息115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17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类信息3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类信息4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信息22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44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信息108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55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信息116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二部分表格。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按照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托市级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目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全年公开相关执法信息208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栏目依法公开各单位领导简介、工作职责、联系方式、机构设置等信息133条。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学习借鉴兄弟县区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主动对接上级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基层政务公开26个试点领域目录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基层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相关专栏,将26个试点领域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同步建立政务公开定期汇报机制,及时向县领导汇报政务公开相关情况,将专题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管理指标,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并做好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单位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保障,以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县司法局印发《罗源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罗司〔2020〕17号),要求各部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将清理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清理栏目对外公布。经过此项清理,全县保留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98件,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4件。四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释疑解惑。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文件25份,其中通过图表、图像等方式解读政策7条,努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五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要求细化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下放事项的衔接和入驻工作,实现了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的要求,严格按照纵向清单要求,规范事项名称、颗粒度、基本编码、事项类型、设立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事项办理深度、承诺时限、表单格式、审查要点、办理条件、收费项目等十五个要素。制定新版标准化办事指南,并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确保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规范运行。大力推进全流程网办,不断提升“一趟不用跑”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办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让“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成为常态。六是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县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群众关注热点,通过罗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准确发布疫情等相关信息。使公众第一时间了解疫情动态、防控工作及防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信息发布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年发布疫情有关信息300余条,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县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情况以及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密切关注疫情舆论动态,了解舆论导向,同时加强应急预案与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加强卫生应急体制机制、能力建设、应急处置、物资储备、运行保障等相关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工作水平。通过预案管理,实现卫生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通报,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区域协作机制建设,强化县际卫生应急工作交流合作,适时组织卫生应急队伍演练和培训,建立与邻近县(市)的卫生应急协作机制。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栏、宣传栏,利用公卫下乡等开展公卫知识普及。七是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衔接过渡工作,截至日前已全面完成专栏改版工作。同时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通过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八是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公开。下发《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导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同时制定《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把是否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体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对外公开,作为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重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1.受理申请的情况。2020年县、乡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本级政府8件,政府部门20件。28件申请件中网上申请25件、信函申请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疫情防控等内容。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4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0年我县共办结信息公开申请25件,无上年度转本年度办理件,其中“同意公开”12件, “同意部分公开”3件, “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7件。剩余5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不予公开情况。2020年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共1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原因是重复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领导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以县政府办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各自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督促推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信息公开专栏改造经费15万元,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强化日常监督,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定时监察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同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登录《福建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建立三级保密审查制度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日常化,长效化。同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确保报告内容全面、翔实,并及时上网公布。
(五)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优化平台栏目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新修订的《条例》以及《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统一格式,规范内容。二是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线下公共查阅点服务水平,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移交工作。三是构建县政务新媒体矩阵,在充分发挥网站、政府公告栏、电视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利用政务新媒体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时效性和覆盖面。
(六)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新《条例》规定,结合省市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救济、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会议,对《福州市政府网站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普法宣传以及对信息公开日常常见错误进行解析,提高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及业务水平。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考核,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在日常工作中对各有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察,同时继续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每年度对各有关单位的网站建设维护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效能考评并予以通报,促使各责任单位更加重视并扎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四是强化监督,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26860306;投诉受理邮箱lyzfbxxgk@163.com;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收集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我县未出现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2 |
规范性文件 |
14 |
14 |
4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40 |
-22 |
116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81 |
94 |
314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934 |
1049 |
1571 |
行政强制 |
143 |
7 |
6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0 |
-3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3 |
55907413.7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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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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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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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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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目前,公众和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足。二是政府信息解读方式还不够多样化,因专业技术水平不足,政府信息解读多为文字形式,图片、音频、漫画等形式的较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政务新媒体以及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宣传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运用图片、音频、漫画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政府信息。三是深入推进考评奖惩,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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