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09:20 | 来源:罗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县编制完成了《罗源县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50600,电话:0591-26860306,电子邮箱:lyzfb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政务公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建设“十四五”规划专题,发布“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信息18条;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及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建设“市场规划与监管”专栏,全年公开相关信息145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完善“财政资金”栏目,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集中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同时利用惠民资金网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建设“疫情防控”专题,加强统筹协调,统一步调,集中公开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等相关信息。发布健康、疫苗科普等相关信息100余条,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加强解读回应,明确解读责任,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方案、材料、文件三同步,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文字解读13篇,图解5篇。通过12345平台,发布最新的政策条例、解读等知识共73条。受理咨询件1008件,及时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9.8%。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健全和完善的重大网络突发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将舆情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处置、引导,消除误解、化解矛盾。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结合福州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统一案件审理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问题。全年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文件发布,建立三级保密审查制度,通过“政府文件”栏目,集中展示全县各单位对外公开文件,2021年全年公开政府文件441份。加强文件管理,全面梳理全县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同时链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展示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

  (四)优化平台建设。完成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落实全省一张网工作部署。依托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强化监督保障。建立以县政府办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各自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督促推动的工作格局,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及业务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救济、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制度,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范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26860306投诉受理邮箱lyzfbxxgk@163.com接受群众监督。2021年我县未出现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

8

1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6

行政强制

1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7.7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1

3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工作人员频繁变动,工作交接不力,业务不精、研究不透、政务公开质量得不到保证。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加强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交接培训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县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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