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01-2300-2022-00024 文号 罗政办〔2022〕7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9-16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1101-2300-2022-00024
文号 罗政办〔2022〕7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9-1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内容概述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7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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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22〕73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一、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任务清单,梳理形成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并将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切实按照《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通知》要求,做好整改。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强化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要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通过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学习中心进行系统培训,强化新任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水平。

  附件: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1.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5.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县税务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6.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县发改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县发改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9.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县卫健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县卫健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县公安局

县卫健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12.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

县人社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

县人社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县人社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5.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助力公共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深化规章集中公开

16.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

县司法局

 

八、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7.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2022年10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在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

县司法局

县直有关单位

18.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县司法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逐步探索建立本地区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县司法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20.各单位办公室要加强统筹,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同时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

 

县直有关单位

十、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21.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县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智慧罗源”管理服务中心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3.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县司法局

 

十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24.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25.2022年底前,县直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县大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6.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7.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28.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9.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0.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2022年底前,县级政府要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同时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县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31.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2.持续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

县政府

办公室

县直有关单位

33.加大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县政府

办公室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4.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县政府

办公室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5.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

县政府

办公室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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