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源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7-08-2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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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4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 

罗源县财政局局长   黄一川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关于罗源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决议要求,我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报省、市财政部门汇总平衡、审核调整,部分数字发生变动,预算执行情况作了相应调整。现将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2016年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3亿元,完成预算的85.9%,比减1.4亿元,下降8.9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8亿元,完成预算的76.85%,比减2.01亿元,下降18.49%。其中:税收收入7.16亿元,完成预算的72.3%,比减1.84亿元,下降20.42%;非税收入1.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4%,比减1766万元,下降9.3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为: 

  工商各税收入6.51亿元,完成预算的72.16%,比减1.67亿元,下降20.38%;农业两税收入6496万元,完成预算的73.82%,比减1708万元,下降20.8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64万元,比减437万元,下降43.66%;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904万元(其中:海域使用金收入27万元),完成预算的86.55%,比减3114万元,下降62.06%;行政性收费收入40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9.92%,比减99万元,下降2.38%;罚没及其他收入5186万元,完成预算的185.21%,比增2335万元,增长81.9%;捐赠收入316万元;住房基金收入246万元;专项收入4900万元,完成预算的72.06%,比减1013万元,下降17.13%。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8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63.86%,比减1.17亿元,下降39.39%。其中: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6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6.28%,比增857万元,增长47.61%;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458万元,完成预算的152.67%,比减9万元,下降1.9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7万元,完成预算的17.4%,比减284万元,下降76.5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32亿元,完成预算的65.88%,比减8884万元,下降40.2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90万元,完成预算的296.67%,比增775万元,增长673.91%;污水处理费收入289万元,完成预算的22.23%,比减715万元,下降71.22%;;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16万元,完成预算的15%,比减3487万元,下降87.11%。 

  三、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9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8.2%,比增1048万元,增长6.1%。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05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9.54%,比增1094万元,增长11.6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88万元,完成预算数109.9%,比增325万元,增长22.2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4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8.04%,比减371万元,下降5.88%;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3.59%。 

  四、2016年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下同)91.94%,比增5.27亿元,增长26.13%。分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亿元,完成预算的92.17%; 

  2.国防支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91.53%; 

  3.公共安全支出1.45亿元,完成预算的94.16%; 

  4.教育支出3.41亿元,完成预算的95.91%; 

  5.科学技术支出1490万元,完成预算的85.34%;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28万元,完成预算的93.0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亿元,完成预算的97.83%;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1亿元,完成预算的98.79%; 

  9.节能环保支出2.32亿元,完成预算的94.93%;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2亿元,完成预算的84.83%; 

  11.农林水事务支出4.23亿元,完成预算的92.3%; 

  12.交通运输支出9259万元,完成预算的85.7%;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2.16亿元,完成预算的77.64%;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5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31%;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04亿元,完成预算的97.98%; 

  16.住房保障支出1547万元,完成预算的53.47%; 

  17.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5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8.国债付息支出1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9.债务发行费支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其他支出1551万元,完成预算的72.95%;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3.0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下同)86.06%,比减3.56亿元,下降53.93%。分项目完成情况: 

  1.大中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支出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支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51亿元,完成预算的86.53%;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470万元,完成预算的59.35%;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50万元,完成预算的98.25%;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79万元,完成预算的74.01%;  

  7.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914万元,完成预算的96.92%;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825万元,完成预算的62.08%; 

  9.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7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99.17%; 

  11.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2.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612万元, 完成预算的96.84%; 

  13.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4.彩票公益金支出436万元,完成预算的61.41%; 

  15.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31万元,完成预算的91.18%; 

  16. 债务付息支出16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7.债务发行费支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8.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7617万元, 完成预算的91.97%。 

  (三)社保基金支出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下同)103.57%,增长121.08%。分项目完成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9%;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07万元,完成预算的120.67%;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14.94%。 

  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7亿元,完成预算的99.12%。 

  四、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结果 

  (一)公共财政预算情况 

  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8亿元,省体制定额补助收入644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11亿元,省市专项补助收入7.31亿元,体制补助收入16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683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470万元,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771万元,畲山卷烟厂税费基数及增长额2811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846万元,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151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510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600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668万元,其他各项补助收入701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4亿元,上年滚存结转及结余1.8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8亿元,调入资金7703万元,合计31.93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4亿元,专项上解支出2254万元,调出资金137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2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8亿元。年终滚存结转2.2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2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81亿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970万元,调入资金137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81亿元,上年滚存结转2.22亿元,合计11.27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3.0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37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81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7703万元,年终滚存结转4952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情况 

  当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9亿元,上年滚存结转8759万元,合计4.47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2亿元,年终滚存结转1.27亿元。 

  五、2016年财政预计增减收安排执行情况 

  2016年12月16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8.55亿元,比年初预算11.55亿元减收3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4亿元、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收入2065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500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减少财力1.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69亿元,减收1.14亿元,调减支出1.14亿元。2016年财政总决算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预计超收3263万元;其他项目比预计增加财力1.94亿元。其中:省体制定额补助1127万元,体制补助16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9618万元,省对市县财政下移财力及加强绩效管理奖励比预计增加1271万元,县烟草公司收入转移补助比预计增加787万元,畲山卷烟厂税费及增长额增加261万元,调入资金770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过当年收入的30%调入5480万元),调出资金1375万元。以上比预计增加财力2.27亿元,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收入1.81亿元,比预计情况增收117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六、2016年省市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及使用情况 

  2016年省市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77亿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体制补助16万元,计入增加财力16万元。 

  2.均衡性财力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683万元,其中:⑴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72万元、提高津补贴水平补助1236万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100万元、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3725万元,合计6533万元,其中已纳入年初预算5468万元、计入增加财力1065万元;⑵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资金150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 

  3.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470万元,其中: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70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600万元、拨付有关单位100万元;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120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海岛及沿海地区转移支付33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250万元,拨付有关单位80万元;民族乡转移支付150万元,已拨付有关乡镇;201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5万元,已拨付有关单位;2016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85万元,已拨付有关单位。 

  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771万元,其中:原“六挂六奖”补助基数50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省对市县财政下移财力及加强绩效管理奖励1271万元,计入增加财力;  

  5.结算补助收入6584万元。其中:县烟草公司收入转移补助787万元,计入增加财力;畲山卷烟厂税费基数及增长额2811万元,已列入年初预算2550万元、计入增加财力261万元;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7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公共体育场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5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市对口协作项目资金300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资金1272万元,已拨付有关单位95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315万元;提高村(社区)主干及两委成员报酬待遇123万元,已拨付乡镇;调整工资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000万元,计入增加财力。 

  6.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46万元,减上解520万元,剩余1326万元。其中:公安局852万元、检察院190万元、法院237万元、司法局25万元、公安边防10万元、政法委12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127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50万元。  

  7.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511万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公用经费转移支付补助958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其他教育转移支付补助553万元,已拨付县教育局1375元,结转下年使用136万元。 

  8.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5107万元。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001万元,已拨付社保专户3001万元;残疾人事业补助59万元、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68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补助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补助302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6005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482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68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497万元,已拨付社保专户。 

  10. 农村综合改革等转移支付收入2668万元。其中: 

  ⑴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1643万元,其中:停征屠宰税、全面免征农业税和取消烟叶特产税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19万元,乡镇运转补助收入83万元,村级组织补助经费收入164万元,计666万元,已纳入乡镇财政体制基数;五保户补助67万元,乡村两级办学补助收入422万元,国有农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万元,农村五大员及计生长、妇代主任、团支书津贴236万元,计744万元,已拨付有关单位;村主干工资提高标准补助120万元,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113万元,计233万元,已拨付村级组织。 

  ⑵其他综合改革等转移支付收入1025万元,其中: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奖励金182万、已拨付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700万元,已拨付一事一议专户;2016年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5万元、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资金6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43万元。 

  11.固定数额补助转移支付收入1168万元,其中:渔业行业2015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816万元,已拨付有关单位55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59万元;2016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口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35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12、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94万元。其中:育林基金减收转移支付收入35万元,已拨付有关单位;其他专项补助1859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 

  七、2016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根据2016年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6]16号)精神,我县核定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6.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55亿元,不含或有债务)。2016年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25.09亿元,当年举借地方政府债券7.95亿元,偿还债务本金7.3亿元(其中置换债券偿还6.91亿元)年末债务余额25.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24亿元,专项债务20.5亿元),一般债务率为22%,专项债务率为300%,综合债务率为100.5%。2017年3月23日,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提示的通报》(闽财债管20176号),我县被列入风险预警名单。2016年末我县债务余额具体如下: 

  1、金融机构开行贷款8380万元。 

  2、BT项目回购款9.81亿元。其中:罗源湾开发区松岐中路工程BT项目1.2亿元;104国道五里至白塔段公路改线工程(含吕洞至白花公路及白花至滨海城市道路)BT项目3亿元;省道201线罗源碧里至鉴江公路工程BT项目5.6亿元。 

  3、上级财政转贷14.97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97亿元;世行贷款12万元。 

  4、其他债务1222万元。其中:乡镇级债务1028万元;其他欠款194万元。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认真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各项任务,为我县经济发展、重点支出、民生支出提供了财力保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为:一是收入形势严峻。我县税收收入主要依赖房地产业、建筑业,工业企业提供的税收有限,今年受销售量下滑以及部分项目建设已基本结束的影响,以及“营改增”全面辅开后,进一步加大了我县财政收入增收压力。二是资金缺口较大。在财政收入大幅减收的情况下,民生、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依然不减,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资金缺口呈现增大趋势,资金调度非常困难。这些问题和困难,将通过今后经济发展和工作改进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主任、委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对财政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