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源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8-02-02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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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6日在罗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罗源县财政局局长 黄一川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罗源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我县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全力完成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79亿元,完成预算的138.42%,比增6.49亿元,增长45.3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2亿元,完成预算的136.49%,比增3.84亿元,增长43.31%其中:增值税收入5.68亿元,增长62.5%;营业税收入176万元;企业所得税收入1.18亿元,下降6.34%个人所得税收入3938万元,增长4.76%;资源税收入252万元,增长27.92%;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5791万元,增长91.56%;房产税收入5237万元,增长10.84%;印花税收入2154万元,增长42.55%;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131万元,下降12.46%;土地增值税收入3778万元,增长46.55%;车船税收入426万元,增长4.16%;耕地占用税收入1543万元,增长67.9%;契税收入6985万元,增长25.2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77万元,增长90.9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902万元,增长157.46%;行政性收费收入3640万元,下降10.5%;罚没及其他收入3708万元,下降28.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411万元,增长473.58%;专项收入1.23亿元,增长151.2%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6.8亿元,完成预算的150.01%,比增4.99亿元,增长276.0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21亿元,完成预算的155.26%,比增4.89亿元,增长371.35%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42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47%,比增3352万元,增长15.0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467万元,完成预算124.82%,比增1728万元,增长30.1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4%,比增1624万元,增长9.86%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下同)的88.26%,比增6.46亿元,增长25.41%。主要支出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3亿元,完成预算的99.08%;公共安全支出1.29亿元,完成预算的91.1%;教育支出3.96亿元,完成预算的93.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亿元,完成预算的91.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亿元,完成预算的79.37%;农林水事务支出6.57亿元,完成预算的90.44%;住房保障支出3310万元,完成预算的92.67%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5.83亿元,完成预算的77.56%,比增   2.77亿元,增长90.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5.02亿元,完成预算的77.9%;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426万元,完成预算的97.87%;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9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有土地收益金支出1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431万元,完成预算的96.51%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42万,调出资金742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7亿元,完成预算的62.12%,比增7266万元,增长50.2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097万元,完成预算的53.9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6亿元,完成预算的66.02% 

  预算执行结果: 

  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2亿元,省体制定额补助6441万元,省市专项补助10.72亿元,省农村税费改革和其他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38亿元,畲山卷烟厂基数及增长数2780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6953万元,营改增税收基数返还1.93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094万元,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101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3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亿元,上年滚存结转及结余2.23亿元,财力合计37.3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3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70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2.63亿元。 

  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8亿元,上级各项补助176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42亿元,上年滚存结转4952万元,财力合计12.8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5.8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4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1.64亿元。 

  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6亿元,上年滚存结转1.52亿元,财力合计4.0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1.91亿元。  

  上述部分数字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上报省市财政部门核定后,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2017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1.狠抓收入,财政实力大幅增强 

  2017年,我县财税部门携手共进、合作联动,把抓收入作为工作重点,通过阶段性分解下达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强化财政收入运行分析,引进和培育优质税源,千方百计挖掘增收潜力,随着钢铁行业行情回升好转、房地产业销售收入增加,财政收入再创新高,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达  20.79亿元,完成预算任务的138.42%,比上年同期增长45.3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2.72亿元,完成预算任务的136.49%,比上年同期同口径增长47.92%,两项指标同口径增幅均位列全省第一。 

  2.支持重点,助推经济更加有力 

  ――助推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财力支持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改善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筹集9.2亿元用于县委、县政府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需求,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发展条件,提升投资平台。同时,积极探索适用于我县的PPP模式新做法,牵头完成“罗源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及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南溪、起步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周边路网改造、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以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配合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编制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参与项目合同制定,助力PPP项目顺利实施。 

  ――助推重点产业发展。一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深入贯彻强农惠农政策,如拨付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725万元、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141万元等,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二是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省市县促进经济创新发展各项政策,如拨付2068万元用于补助企业节能技改投入、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拨付611万元用于我县工商品牌创建、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扶持我县企业发展壮大。三是鼓励服务业提质创收。认真落实财政扶持、奖励等各项优惠政策,如拨付788万元用于旅游宣传、乡村旅游产业建设及县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拨付274万元用于促进商贸企业、服务企业扩大规模,促进我县服务行业繁荣发展。 

  3.加大投入,民生福祉稳步提升 

  ――着力办好惠民实事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全年拨付8999万元用于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切实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加大住房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拨付4579万元用于岐阳片区旧城改造,拨付855万元用于泰康佳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拨付609万元用于发放购房财政补贴,进一步美化城市景观、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着力保障“三农”发展农林水事务支出6.57亿元,增长55.32%其中:拨付水利工程建设及维护资金3.83亿元,拨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56万元,拨付精准扶贫专项资金4325万元、新农村幸福家园建设资金2285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042万元,拨付森林培育资金2173万元、生态效益林补偿资金1192万元等,进一步改善农村发展环境。此外,扎实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拨付财政奖补资金1677万元用于71个项目村建设,稳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 

  ――着力发展教育事业。教育事业支出3.96亿元,增长16.06%。其中: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987万元;拨付308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拨付123万元用于薄弱幼儿园改造提升,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拨付750万元用于“全面改薄”工程,拨付2655万元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着力推进医疗改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亿元,增长30.82%。其中:拨付1亿元加大城乡医疗补助投入;拨付1600万元专项用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中医药发展;拨付2896万元提升公共卫生水平;拨付1254万元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和计生贡献奖励;拨付4444万元支持基层卫生机构运转等,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着力健全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3.08亿元,增长3.48%其中:拨付2806万元用于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支出;拨付6529万元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拨付1102万元用于社会福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拨付1354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拨付1314万元用于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优待等抚恤支出,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着力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支出1.29亿元。在保障政法单位正常运转的同时,拨付2948万元用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禁毒管理、综治平安建设,拨付316万元用于应急处突,拨付242万元用于监控探头改造建设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 “平安罗源”建设得以有力保障。 

  ――着力支持生态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支出4.52亿元。其中:拨付“差别电价”资金2.45亿元用于石材加工企业关停及矿山清理封闭;拨付1172万元用于城乡污水及垃圾处理;拨付2451万元用于敖江流域罗源段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拨付5068万元用于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拨付3887万元用于林荫游步道、生态公园建设以及城区绿化管护、环境整治项目等,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优化提升。 

  4. 强化监督,财政资金规范管理 

  ――强化内控建设与执行。2016年以来,我局大力建设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被省财政厅确定为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示范县。20171128日,在省财政厅内控工作会议上,我局进行典型发言,介绍推广我局内控建设的工作经验。并且我县创设的“五环内控法”被省财政厅选为我省的先进典型案例,作为省厅在2017年全国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的内容之一。同时,我局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按照内控制度规定的规范性业务流程开展财政各项工作,制约财政权力运行,完善业务及廉政风险的控制,确保财政资金与财政干部的安全。 

  ——强化资金监控与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全口径预算,不断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并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加快专项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认真执行《福建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性债务统计、管理工作,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7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37亿元、置换债券5.42亿元;做好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债务风险,2017年地方政府综合债务率下降到警戒线内。二是加强国库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国库管理暂行规定》、《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支付流程》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2017年全面实施到位,12个乡镇财政所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2017年共受理2.48万余笔,累计支付金额达36.13亿元。建立拒付备查制度,对预算单位不合理不合规的支出告知原因并退回预算单位,同时进行备案登记,规范单位财务支出行为,2017年共审核退回197笔,金额共计1569万元。三是加强盘活存量资金。定期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清理压缩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收回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440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民生领域亟需项目支出。 

  ――强化重点监督与检查一是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今年,我局开展了财务收支大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养殖退养专项资金检查、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一县一专项”整治工作(违规使用农村集体资金专项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一单位一专项”整治工作(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等各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健全财务报销制度,督促有关单位严格管理专项资金,紧抓工程进度,依法、及时使用专项资金。二是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督”。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财政预决算情况、财政资金信息以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动态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并且,今年我局还牵头建立并推广了惠民资金网,将发放到群众个人手中的惠民资金项目情况上传至惠民资金网,把监督平台延伸到群众指尖,打通惠民资金拨付使用与监督管理的“最后一公里”。三是扎实开展预算绩效项目考评工作,确定479个项目2017年财政预算绩效考评项目,涉及资金14.1亿元,预算绩效考评工作得到省市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县政府采购121次,其中公开招标采购58次,网上竞价采购52次,询价采购3次,竞争性谈判采购7次,竞争性磋商采购1次,采购预算金额3.32亿元,实际支付3.19亿元,节约率达3.68%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我县经济总量小、财源底子薄,财力十分有限;税源结构比较单一,可持续的工业企业支柱税源尚未形成收入形势严峻;民生刚性支出增长不减,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资金调度困难;债务负担过重,风险程度较高;专项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财政基础薄弱等。这些问题和困难,将通过今后经济发展和工作改进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对财政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我县财政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全面提升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2018年预算编列如下: 

  (一)全县公共财政收入计划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22.76亿元,增长9.4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3.74亿元,增长8.0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中:税收收入11.74亿元,比增1.73亿元,增长17.34%。非税收入2亿元,比减7155万元,下降26.35%。乡镇级财政收入计划10.33亿元,比增1.24亿元,增长13.65%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5亿元,比减1.8亿元,下降26.42%。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计划4.5亿元,下降27.54% 

  (三)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30万元。

  (四)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2.77亿元,比增2127万元,增长8.32%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791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1.98亿元。  

  (五)全县财力计划 

  1.公共财政财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3.74亿元,省财政体制定额补助5314万元,畲山卷烟厂税费基数及增长额2811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6953万元,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491万元,税收收入增长奖励资金500万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补助100万元,税费改革财力性补助502万元,营改增税收基数返还1.93亿元,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5亿元(其中:县本级调入1.65亿元、乡镇调入1.8亿元)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合计22.82亿元,比上年增加5.42亿元。 

  2.政府性基金财力: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5亿元,上年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收入结余1349万元,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8万元,财力合计5.14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财力: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2.77亿元,上年结余1.91亿元,合计4.68亿元。 

  全县财政综合财力32.64亿元,财政总支出安排30.29亿元,结余2.35亿元,即社会保险基金结余2.35亿元。 

  (六)全县财政支出主要项目 

  1.安排支农支出2.74亿元。其中:水利设施建设资金460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450万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260万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配套资金4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3100万元。 

  2.安排社会保障支出2.51亿元。其中:离退休人员资金1.31亿元,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52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5395万元,高龄老人补贴300万元。 

  3.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13亿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资金3628万元,公共卫生保障资金2010万元,县综合医改(含药品零差价补助)1200万元,县医院扩建项目贷款利息340万元。 

  4.安排教育支出4.58亿元。其中:教育事业运转资金3.46亿元,“全面改薄”项目及福州民族小学、第三实验幼儿园、碧里幼儿园、港头小学教学综合楼、民中体艺楼改造等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12亿元。 

  5.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13亿元。其中:城区高清视频探头项目620万元,立体化社会治安管控服务建设项目390万元,五里桥北路口和罗源湾高速出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费150万元。 

  6.安排城市公共设施支出2800万元。其中:城乡照明能源管理委托运营项目资金1300万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及道路修复等资金713万元。 

  7.安排重点项目及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3.13亿元。其中:罗源湾养殖退养项目还贷本金1.4亿元,碧里至将军帽疏港公路建设资金4600万元,失地失海农渔民养老保障金1740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资金1.05亿元。 

  为圆满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保障财政收支平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紧盯收入目标,全力做大财政蛋糕 

  持续以财政增收为主线,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做大收入总量,壮大财政实力。一是抓好收入计划。结合我县税源实际,科学制定财政收入任务,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计划22.76亿元,增长9.47%;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计划13.74亿元,增长8.01%。同时将收入任务分解下达各乡镇(开发区)和财税部门,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收入任务。二是抓好执行分析。结合经济和产业发展形势,分税种、分行业、分企业、分区域分析收入的增长点和可持续性,把握重点税源行业的发展变化,及时发现组织收入的薄弱环节,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强化财税库银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财税工作方面的问题,盯住全年收入目标,继续推进“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措施,提高收入的稳定性。三是抓好组织收入。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征管力度,争取总部企业等更多外地税源回流,努力应收尽收,确保在收入总量增长的基础上,做到各主体税种协调增长,提高收入质量。四是抓好资金争取。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做好项目对接、资金对接,最大力度争取上级财政部门支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我县解决一些民生发展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2.注重涵养税源,强力推动产业发展 

  持续以财源建设为抓手,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促转型、增后劲、培植财源上来,推动我县经济跨越发展。是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全面融入“海上福州”建设大局,统筹财力协调推进港口、城市、产业联动发展,加快深水岸线码头、港口物流园区、鉴江湾海洋经济区等项目建设,加速推进港城联动步伐。二是大力支持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财政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不断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充分利用招商引资活动,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产业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大力支持引进对税收贡献大的产业,增强持续增收后劲。三是大力推进创新驱动。认真落实罗源县推动新一轮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财政扶持、贴息担保等优惠政策,助力已落户罗源湾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同时依托港口资源优势,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主动融入福州新区、“自贸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优化资源配置,竭力保障民生事业 

  持续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努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实现新突破。一是优先保障“三农”支出。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统筹资金支持农村水、电、路及造福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发展条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稳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二是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坚持教育优先,继续支持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职业教育及学前教育发展等,优化城区教育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义务教育薄弱校改造,着力改善城乡办学条件。三是优先保障社保支出。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支持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四是优先保障医疗卫生支出。持续深化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完善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零差价工作。增加城乡医疗救助投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支持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五是优先保障惠民实事项目建设。支持2018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六是优先保障综治建设支出。继续加强综治平安建设,加大对普法宣传、社会治安、应急救灾等公共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罗源建设。 

  4.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构建全新体制 

  持续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严格对照中央及省市财政部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机制,促进精细化理财。一是落实中央税制改革。积极对接中央税制改革、省市自贸区建设税收政策,加强营改增全面扩围情况及影响的分析评估。做好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分析测算,继续落实资源税改革,密切跟踪环境保护税、房产税、消费税等改革动向,提前摸查我县税源情况,做好改革的相关准备。二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巩固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并根据我县经济形势发展变化,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改进预算控制方式,落实预算执行动态管理,强化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研究建立与经济指标变化、政策调整等情况相衔接的分析预测体系。三是创新财政支出管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作用,加强PPP项目规范运作,提高项目落地率,创新项目运作模式,因包施策,吸引和扩大民间投资。继续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争把预算单位托管资金也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继续清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5.加强财政监管,大力推进依法理财 

  持续以加强监督为手段,规范财政资金收支行为,促进依法理财。一是强化财政内控管理。对照省市财政部门对内控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内控制度,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拨付渠道,促进依法理财。坚持互审互查,定期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各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财政法律法规条例,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强化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涉农专项资金检查、扶贫专项资金检查等,继续把各类涉农、扶贫专项资金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促进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滞留等违法违规使用各类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监管。跟踪落实市、县两级绩效考核指标,努力争先进位。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管水平,提升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强化债务风险防范。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加强对债务风险状况的预警和评估,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防范支付风险。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持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勇争先,努力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为建设新时代下的新罗源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