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经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逐级审核、公示、上报、按照《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下达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安全生产的八条措施2021年度补助资金的函》文件,经县政府同意,现下达罗源县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2021年补助资金43.1552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1.5776万元,县级补助资金21.5776万元),其中抛荒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作物补助面积992.67亩,补助金额39.7068万元;鼓励新流转耕地改种水稻补助面积79.1亩,补助金额1.582万元;支持小农户购买水稻生产代耕代收服务补助面积373.28亩,补助金额1.8664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拨付到各乡镇,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拨付给农户。公示单位:罗源县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罗源县学前路48号306,监督举报电话:26831778、12317。
网站标识码:3501230006
闽ICP备20003479号-2
闽公网安备: 35012302000124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罗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