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县)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08-09 11:31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县)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02号)精神,省里下达我县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县)12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的项目建设。根据县政府研定,重新谋划生成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县)11个项目,安排激励县补助资金1200万元(原罗农综〔202378号文予以废止)。

本次资金主要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的项目建设。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资金项目,精准使用、加快实施、及时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经营性帮扶项目原则上都必须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 12317 12345 两个平台作用,并将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福建省乡村振兴 (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公示单位:罗源县乡村振兴局,通讯地址:罗源县学前路48306,监督举报电话:2683107712317

 

附件: 1.2022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县奖补资金项目汇总表

2.2022 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县)分配表

3.2022 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激励县) 任务清单

4.2022 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激励县) 绩效目标表

 

(此页无正文)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