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子女在我县完成义务教育,可在我县参加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按照当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录取。
申请转入罗源县普通高中就读的,按以下指南办理。
事项名称 |
台胞子女普通高中转学指南 |
受理单位 |
罗源县教育局 |
事项类别 |
教育就学 |
政策依据 |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 |
普通高中 教育现状 |
目前,罗源县共有普通高中3所,均为公办中学;分别是:罗源第一中学、福州民族中学、罗源第二中学。 |
达标高中概况 |
罗源第一中学(一级达标校)、福州民族中学(二级达标校)、罗源第二中学(三级达标校)。 |
申报对象 |
适龄就学的台胞或台胞子女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申请材料 |
申报对象为台胞的: 1.申报对象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胞户籍誊本; 2.台湾居民居住证; 3.原就读学校在学情况。 申报对象为台胞子女的: 1.申报对象的户口本、出生证,父或母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胞户籍謄本、结婚证; 2.原就读学校在学情况。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完即退还) |
办理流程 |
由适龄儿童父母填写《罗源县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附件)向罗源县行政服务中心罗源县教育局窗口申报,罗源县教育局结合台胞本人意愿安排其子女转学。 |
受理时间 |
即日起至9月15日 |
受理地址 |
罗源县行政服务中心罗源县教育局窗口 |
办理结果 |
电话联系本人告知 |
联系电话 |
0591-268319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