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罗源县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暂行办法(试行)和罗源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罗政办[2018])263号)和《关于印发<罗源县教育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暨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选管理实施细则(2019修订)>的通知》(罗教〔2019〕242号)文件精神,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①福建省示范园500元/月·生;②福州市示范园400元/月·生;③县级示范园300元/月·生;④普通园200元/月·生,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总金额=购买学生数*4.5个月*等级奖补。
按照罗源县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协议书和实际在园幼儿数,现将2022-2023学年下学期政府购买普惠性幼儿园服务定额补助资金137万元预拨付给你们。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民办幼儿园日常运转、设备设施改善提升、教师工资、业务培训等,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资金使用时不得拨付无相关部门审定资质的企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以及清偿债务、投资方分红等。
附件:罗源县2022-2023学年度下学期预拨政府购买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服务资金安排一览表
罗源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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