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人民政府印发罗源县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中应当如何领取相关补贴?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3-3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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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自主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县级复核、资金发放录入”的流程,从严从实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1.自主申报。符合补助标准的补助对象按照文件要求自主申报,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2.村级核实公示。各村(居)委会根据申报主体进行申报登记,逐项核实补助面积、补助标准、补助金额以及补助对象银行卡(一卡通)、身份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属乡镇。

  3.乡镇汇总审核。各乡(镇)按照文件要求,负责组织、指导各村居开展“粮九条”补助项目申报,对村级上报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确认,全面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开展现场核验并按规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并附相关申报材料,各村上报材料由乡(镇)存档备查。

  4.县级复核。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申报材料合规性、完整性审核,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对申报主体的信用记录、涉黑涉恶背景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比对。县财政局对补助金额再次进行核对,并报县政府审批。

  5.资金发放录入。补助资金经县政府签批同意后,由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发放到位。资金发放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发放数据上传至福州惠民资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