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在罗困难台胞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中的临时救助怎么办理?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11-18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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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救助办理方式如下: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和支出型救助。应当由本人或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的社会救助“一件事”等提出申请。

  需要材料:①临时救助申请书;②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诚信申报承诺书;③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⑤家庭(个人)或其赡养、抚(扶)养义务人家庭的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的,需提交①至④所列申请材料;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的,需提交①至⑤所列申请材料。

  受理时限:急难型临时救助应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出型临时救助应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审批手续。因重点调查、再次复查复核、“一事一议”等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审批时限的,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