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才及待遇
1.省级及以上高层次卫技人才。给予300万元生活津贴(服务期前五年给予200万元/人的生活津贴,服务满五年后再给予100万元/人的生活津贴);服务期满一年后,在本县范围内购房时,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的购房补贴或金尊金晟安置房约120㎡一套或本县范围内等价安置房一套。
2.地市级高层次卫技人才。服务期前五年给予120万元/人的生活津贴,服务满五年后再给予60万元/人的生活津贴;服务期满一年后,在本县范围内购房时,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或金尊金晟安置房约120㎡一套或本县范围内等价安置房一套。
3.全日制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卫技人才。服务期前五年给予100万元/人的生活津贴;服务期满一年后,在本县范围内购房时,一次性给予60万元/人的购房补贴或金尊金晟安置房约75㎡一套或本县范围内等价安置房一套。
4.全日制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卫技人才。服务期前五年给予60万元/人的生活津贴。服务期满一年后,在本县范围内购房时,一次性给予30万元/人的购房补贴。
5.“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福建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卫技人才。服务期前五年给予30万元/人的生活津贴,“双一流”医学院校毕业生另加20万元/人的生活津贴;服务期满一年后,在本县范围内购房时,一次性给予20万元/人的购房补贴;招录前已通过规培的,另外给予3万元/人的规培奖励,入职后即予发放。
6.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卫技人才。到县级医疗机构和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期前五年给予10万元/人的生活津贴,到松山、起步、白塔卫生院的给予15万元/人的生活津贴,到碧里、洪洋、西兰、飞竹卫生院的给予20万元/人的生活津贴,到鉴江、中房、霍口卫生院的给予25万元/人的生活津贴。
7.罗源辖区以外的卫技人才(具有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工作经历的、且持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卫技人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引进后服务期前五年给予30万元/人的生活津贴,10万元安家费;具有主治医师资格的引进后服务期前五年给予40万元/人的生活津贴,10万元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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