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源县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中如何执行房屋结构安全检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11-2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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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执行“日常巡查、现场判定、应急处置、整改整治、验收销号”五个步骤:

  (一)日常巡查。三级网格员和综合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发现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含群租房)、违法改扩建建筑(含加层建设)、擅自开挖地下室或者房屋地基出现沉降、滑移、建筑明显倾斜、墙体出现较大斜裂缝等安全隐患的,必须当场做好书面记录,拍照留存,并在24小时内将记录和图片上传“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平台”。对199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房屋(小区)、低洼地段易受洪涝侵害房屋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对C、D级危房以及“房屋健康码”标注为黄码、红码的房屋,未解危或未鉴定前,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

  (二)现场判定。二级网格员通过“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平台”接收到片区内三级网格员或综合网格员上传的安全隐患信息,或收到各级举报热线,网上舆情、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等转来的安全隐患信息后,要在72小时内组织有关专家、网格员、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进行现场核实,并按照《房屋结构重大安全隐患观察判定与快速处置导则》判定房屋的隐患类别和情形,同步上传至“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平台”。

  (三)应急处置。经现场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属地乡镇、园区要设置房屋安全隐患警示标志,在1个工作日内更新录入“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平台”信息,实现“房屋健康码”自动更新,列入网格化巡查重点,并按照《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委托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尽快排险解危,确保人员安全。

  (四)整治整改。由县政府负总责,属地乡镇、园区牵头,房屋所有权人负责,对于随时可能坍塌或无法加固补强及D级危房,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同时要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拆除;对于C级危房等可以采取加固补强的房屋,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实施加固修复,施工完成经鉴定机构复核无隐患后才能投入使用。

  (五)验收销号。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建设、房管、资源规划、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验收机构,对完成安全隐患整治整改的房屋进行验收,并将验收信息同步录入“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平台”进行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