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基础上,压茬推进,加快全县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见底清零”,不漏一栋、不落一户。重点抓好以下六类城乡房屋的整治:
(一)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不含农村低层自住住宅);
(二)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大型商贸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厂房、超市、农贸市场、快捷酒店宾馆、饭店、宗教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托养机构、交通场站等;
(三)钢结构房屋,特别是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钢结构生产经营用房;
(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乡镇镇区、农村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自建房;
(五)未经有相关资质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的隐患房屋;
(六)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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