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理工作要求,本次清理对象为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之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反复的梳理和确认,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饰面石材矿山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等9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等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具体清理文件请访问:https://www.luoyuan.gov.cn/xjwz/zwgk/zfxxgk/xzfwj/xzfggzhgfxwj/202308/t20230823_46607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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