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州青瑞环保污水处理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5-07-2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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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青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福州青瑞环保污水处理项目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悉,你司委托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州青瑞环保污水处理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已经福建铭海投资技术顾问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同时,我局就项目核准事宜书面征求县工信局、住建局、罗源生态环境局、白塔乡政府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废水处理率,促进园区绿色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州青瑞环保污水处理项目(项目代码:2505-350123-04-01-225666)。

项目单位为福州青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罗源县白塔乡乡村振兴产业园。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1.0001公顷,主要建设废水收集槽、一级混凝反应池、一级沉淀池、二级混凝反应池、二级沉淀池、三级混凝反应池、三级沉淀池、中间水池、缺氧池、二沉池及ABFT池等建构筑物,配套购置并安装高浓度废水系统、酸洗废水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辅助系统等废水处理工艺设备,总建筑面积约3263.81平方米,废水处理规模620m3/d,其中清洗废水600m3/d、高浓度废水20m3/d。

项目处理工艺为高浓废水单独收集后先物化去除重金属和氟化物,冷凝水流到清洗废水收集池一起处理;清洗废水收集后通过多级物化处理—生物脱氮处理—好氧接触氧化处理—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四、项目总投资为3834.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834.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项目股东:福州青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属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由你司自行选择招标方式。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1232025X

S0018544号)、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福州青瑞环保污水处理项目核准征求意见的复函》(2025年6月26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州青瑞环保污水处理项目征求意见的复函》(2025年7月1日)、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2025年6月5日)及《白塔乡关于福州青瑞环保污水处理项目征求意见的复函》(2025年7月3日)。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