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
1 |
河道采砂许可证执行情况 |
1、《福建建条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2、《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3、《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罗源县水政监察大队 |
采砂户 |
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年度开采总量、作业方式、作业工具、弃砂处理情况和警示标志的设立等。 |
随机抽查 |
|
2 |
在建和运行管理工程水利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
罗源县水利局各科室 |
在建工程建设各方以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
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
随机抽查 |
|
3 |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1、《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 2、《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3、《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七条 |
罗源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
管理相对人 |
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随机抽查 |
|
4 |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
1.《水土保持法》2.《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修订)3.《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4.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综(2014)54号)5.福建省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5]1号) |
罗源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
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单位 |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
随机抽查 |
网站标识码:3501230006
闽ICP备20003479号-2
闽公网安备: 35012302000124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罗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