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0-11-0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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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129日至2020年1月10日,县委第巡察组对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5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

巡察组反馈意见党工委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党工委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区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2020年6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方向,凝聚了共识。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政治性、严肃性的认识,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党工委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对反馈意见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2020年5月14日,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副组长,各室负责同志、区属公司经理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认真督导检查。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 4各方面13项38个问题,全面对照梳理,逐条逐项研究,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方案形成后,及时印发给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要求相关人员必须做到认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抓好整改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坚持敢于较真硬碰的态度,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自我剖析,对整改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党工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共完善制度 15项,挽回损失7.59562万元,问责追责12名相关人员(2020年7月1日,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5人;2020年8月21日,批评教育4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专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如,在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发现的问题清单内容,未将省委“五抓五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内容,存在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开始已将省委“五抓五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并长期坚持学习。二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委中心组每月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切实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学习机制。2019年共组织中心学习12次,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质量完成了9个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63完成调研报告2,深入基层上党课7次;利用罗源及周边县区红色资源,开展主题教育活动7场;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各具特色的党日活动共23场;邀请专家课,开展基层书记培训3期引领党员群众进一步学通弄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已完成整改。

2)绩效考评工作总分排名靠后。根据县委2016-2018年度乡镇、开发区绩效考评情况通报,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2016、2017年绩效考评总分靠后。

整改情况:2018年,开发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05.82亿元,同比增长17.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05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6.93亿元,同比增长13.6%;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在全县2018年绩效指标考评中位列前茅,被评为单列优秀等次。2019年,完成规上工业产值444.8亿元,比增9.6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亿元,同比增87.31%;完成地方级财政收入4.8亿元开发区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紧盯目标,抓项目推进,坚持以商招商,进一步推进开发区发展建设。同时完善制定《罗源湾开发区2019年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和服务发展的通知》。已完成整改。

2.关于营商环境有待加强的问题

1)缺乏帮助片区企业解决招工难的措施,特别是缺乏产业链拓展方面的企业高管、专业人才。

整改情况:是积极联合引进人才。制定《罗源县引进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吸引人才到辖区企业就业发展。二是积极搭建用工交流平台。积极协助县直有关部门举办网上招聘会,对接有招工需求企业参加“云上招聘月”等活动2020年共组织27家企业开展线上求职招聘活动,提供就业岗位1259个,企业收到1000多份简历,达成就业意向759人,其中省内461人,省外298人。三是加强跨地区劳务协作。积极帮助福建德胜新建材有限公司、福建仁德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引进甘肃定西籍务工人员182人,帮助福建亿鑫钢铁有限公司引进贵州籍务工人员14人,有力缓解辖区企业用工难题。四是积极支持企业稳岗稳员工。2019年以来,共协助46家企业申请稳岗补贴,促进企业有效稳定岗位稳定员工。开展疫情期间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协助开展企业诚信用工活动,扩宽企业招工渠道。并完善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已完成整改。

2)配套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不足,罗源湾北工业区路网等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整改情况:2012年以来,我区加大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已完善南工业区松岐中路、鹤屿泵站、站前路(一期)工程、南片临时排洪渠、松山片区大小获防洪排涝工程(一期)、滨海新城防洪堤工程、岐鹤大桥、岐头大桥、松山南片区土地填方工程等基础设施。因我县财政资金困难,我区已于2019年底、2020年初将罗源湾北工业区路网(罗江路、江北中路、松岐北路改造拓宽工程)填报到国家重点项目库平台,请求将该项目列为省级地方债券项目,争取建设资金。目前,以上路网工程已完成可研、立项、规划许可证审批和施工图设计,待建设资金落实后即可启动。已完成整改。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的问题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够,有关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如《2019年罗源湾开发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工作计划表》《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新闻发布制度》(2019年)、《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19年)等文件制定不够详细、具体。

整改情况:结合我区实际,2020年5月,我区召开党工委例会,研究讨论,进一步完善了《2020年罗源湾开发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工作计划表》《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新闻发布制度》(2020年)、《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0年)等相关工作制度,按要求已整改到位。

2)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的标准和要求还不够高。如2019年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内容对意识形态阐述不够深入,领导“三带头”“三亲自”佐证材料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我区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2020年5月,已安排领导干部修改补充了2019年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述职报告内容以及佐证材料。二是党工委书记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亲自把导向、明是非。2019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9次,“学习强国”人均积分均在30分以上;召开意识形态会议4场,发送网络文章60,成立“红色引领”网络宣传员队伍。已完成整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强。抓主责主业意识存在一些偏差,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象,管党治党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落实举措。如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问题清单”中发现部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深入分管部门、下属企业抓廉政教育及部署检查落实工作力度还不够;在2018年工作总结中大多是强调业务工作内容,没有体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省委“五抓五看”,落实主体责任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二是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工作责任,认真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紧抓分管部门、下属企业廉政教育工作。三是针对2018年工作总结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2018年工作总结进行重新修改,并补充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力,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效果不明显。在2014年度,开发区水电建设公司经理陈奇团、公司党支部书记林艳平以发放职工医药补贴费名义购买年货作为职工福利,价值达60000元进行过账报销,罗源县纪委于2016年12月分别给予陈奇团和林艳平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12月县纪委分别给予陈奇团和林艳平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我区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并要求区属企业进行通报。二是水电公司加强班子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财经制度。三是党工委、纪工委加强对基层、下属企业的监督,不定期开展廉洁督查,特别是节假日的廉洁督查,要求区属企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2019年我区共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7例,观看警示教育片4场,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次已完成整改。

3)党风廉政教育力度不够。党风廉政教育多以内部会议、文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等形式,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发现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手段不够丰富,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宣传教育手段。充分利用手机短信、QQ群、LED电子显示屏、微信、美篇、学习强国App、党建超市等新媒体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宣传,2019年发送廉政短信840人次,LED电子显示屏标语共14条,微信发送信息530条,美篇推送相关文章13篇。二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如2019年7月,组织人观看电影《大会师》,11月组织20人观看电影《槐秋》。三是开展现场教学活动。2019年7月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参观市级廉政教育基地连江透堡;11月组织机关党员和基层支部书记共计45人参观西兰磹石村。已完成整改。

2.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1)在实际业务工作中存在廉政风险。如2015年5月25日开发区管委会第九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开发区松山片区相关路段约12.3万平方米卫生保洁业务直接委托承包给下属企业罗源县建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包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承包费70万元,未采取公开招标。

整改情况:一是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依托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审核办公室”遵循“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对我区各项工程招投标进行全方位日常监督指导。二是我区卫生保洁业务委托区属国有企业建发物业公司的承包期已于2017年12月到期,根据2018年3月28日县政府城建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69号),县政府同意将开发区9万平方米保洁作业面积自2018年2月10日起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范围,由罗源县美城公司负责实施。三是严格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改委第3号令)等文件规定,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程序,此项已完成整改。

2)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对下属企业车辆使用监管不力。如2016年12月苏区水库管理所司机陈建华擅自驾驶其单位公车(车牌号闽A9017M)到凤山镇管柄村装载桶装饮用水运送到宝钢德盛公司给其朋友。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2月8日,经开发区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陈建华进行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6个月。2月9日,区纪工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苏区水库管理所所长杨文定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一次。二是我区进一步强化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建立的车辆出车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干部职工用车行为,确保不再出现违纪违规问题。三是加强对下属企业车辆管理,要求公务车辆要相对集中定点停放,统一调度;不定期对车辆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已完成整改。

(3)基本建设工程程序不规范。如金港工业区亿鑫排涝站除险工程,合同造价80万元,2015年11月5日开工,已付工程款36.4892万元,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影响项目最终验收审计。
    整改情况:该工程现已完成建设。已责成该工程施工单位福建兴丰盈工程有限公司在今年6月份完成工程决算等内业资料,7月份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送审计。2020年8月21日,党工委书记徐立刚对规划部副主任唐耀敏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3.关于监督执纪不够到位的问题

1)监督执纪成效不明显。开发区纪工委,目前仅配置一名纪工委书记,委员和干事均是兼职,存在监督力量薄弱的现象,造成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如2016 年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偏少,只批评教育1人。

整改情况:一是经党工委同意,加强纪工委队伍建设,配置一名干部专职谢建锋同志协助纪工委开展工作,提高监督执纪成效。二是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2017年以来,开发区纪工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2017年“四种形态”11人次,其中批评教育及诫勉谈话7人次,约谈4人次;2018年“四种形态”6人次,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5人次等;2019年对35人开展廉政谈话,批评教育5人次。已完成整改。

(2)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不规范。个别领导谈话未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未见制定谈话方案,且廉政谈话记录上谈话人和谈话对象均未签字,如2018年6月21日、 9月29日及2019年1月4日的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6月,我区已制定了廉政谈话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廉政谈话,今后将常态化开展。二是2018年6月21日、 9月29日及2019年1月4日的廉政谈话记录上谈话人和谈话对象已完成核对并签字。已完成整改。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还存在的问题

(1)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如,2015年6月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违规发放2015年“六一节”独生子女活动费5400元; 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苏区水库管理所无依据发放临时人员(保安)加班费、补贴费等累计168450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发放“六一节”独生子女活动费问题,已通知干部职工退还,截止5月22日已退还3800元,因部分临时人员离职无法退还1600元。二是2018年县纪委在五一期间开展廉洁督查时发现并指出苏区水库管理所向保安公司支付保安聘用费2300元/人后,再每月向保安发放700元/人财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苏区水库管理所立整立改,立即呈文县政府,经县分管领导同意,将每月发放给保安的700元/人补贴统一计入聘用工资,与县保安公司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将保安聘用工资调整为3000元/人/月,整改情况已向驻县政府办纪检组作了反馈。三是2020年8月21日,党工委书记徐立刚对财务管理不到位的计财部负责人张心怡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5.关于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购买服务未公开招标。如2013年12月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最低中标价原则,与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罗源湾金港工业区污水排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合同》,合同价69.5万元;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建设部于2015年8月与罗源县建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开发区绿化管护承包合同,承包期3年,年承包费60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海洋环评属于服务性项目,当时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确定编制单位。根据2014年2月16日县政府组织召开的金港工业区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精神,金港工业区污水深海排放工程的建设需进一步向省环保厅请示之后方可决定,因此该工程勘察与设计工作暂缓开标。我县2014年3月14日具文向省环保厅请求暂缓建设该项深海排污工程。因此,我区与海洋环评编制单位协商暂停编制,只于2014年 6月26支付项目前期启动费5万元。二是针对绿化管护业务直接委托建发公司,存在购买服务未公开招标问题。我区将2018年至2021年度绿化管护业务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福建瀛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已完成整改。

(2)国有资产承包未进行市场化配置。如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于2013年10月直接与吴爱国沙发厂就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场地内厂房出租签订协议,租期1年,租金4.8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该厂房已拆除,今后我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出售出借有关规定执行,采取公开招租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二是2020年7月1日,党工委书记徐立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办公室副主任谢建锋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3)无依据报销培训费。2017年 -2018年,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建设部11名专技人员违规报销继续教育培训费40393元。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2019年,11名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已退款10名,计54426元,其中1名专技人员于2018年6月在职死亡无法退还1214元,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有关精神执行。二是2020年71日,党工委书记徐立刚对规划部会计尤玉怀进行提醒谈话。已完成整改。

(4)变相发放定额行车补贴。如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驾驶员15人每月固定领取驾驶员公里数补贴170元-450元不等,累计14.68万元; 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苏区水库管理所驾驶员陈建华每月固定领取驾驶员公里数补贴300元,累计金额10500元。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1月,公车改革后,我区原在册驾驶员已基本解聘,现管委会仅保留2名驾驶员,苏区管理所1名驾驶员。我区成立“开发区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发区部室、区属公司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知立改,不留尾巴,杜绝“回潮”效应,进一步强化公车管理,确保不再出现乱发补贴问题。二是党工委书记徐立刚2020年7月1日,对办公室副主任谢建锋、原苏区水库管理所所长杨文定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5)滞留专项资金。截止2019年末,滞留专项资金未使用达两年以上的70万元。如2014年12月收县外经局下拨的开发区促进资金40万元。

整改情况:目前,我区分管领导已召集计财部等相关人员研究滞留专项资金处理事宜,确保按照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处理,未支付的70万元资金已上缴国库2020年7月1日,党工委书记徐立刚对计财部负责人张心怡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6)扩大开支范围。如2017年4月-2019年12月,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建设部列支报销干部职工上下班包车费19.2万元;2015年12月,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列支编外人员2015年体检费13000元;2017年1月,列支编外人员2016年体检费用13252.4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土地规划部(事业单位)包车问题,我区立查立改已于2020年2月份停止包车接送员工上下班。二是针对体检费用问题,今后我区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员工体检,确保不再出现同类问题。三是2020年8月21日,党工委书记徐立刚对规划部主任许立焱进行批评教育,对办公室主任姚仲辉进行提醒谈话。已完成整改。

(7)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员费。如2015年,开发区管委会工会会员未足额缴纳个人会费3018.42元; 2015年1月 至2017年2月,开发区水电建设公司工会会员未足额缴纳个人会费5071.12元; 2015年-2016年,建发公司工会会员未足额缴纳个人会费3728元。

整改情况:一是开发区管委会于2020年5月25日全部补缴工会费3541元。二是水电建设公司按工资比例测算2015年1月-2017年2月未足额上缴工会会员费共计5961.2元,已全部补缴完成。三是建发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已全部足额补缴12人个人工会费3728元。四是2020年7月1日,党工委书记徐立刚对机关工会副主席姚仲辉进行提醒谈话,对原建发公司工会主席许文珍进行批评教育,对原水电公司工会主席黄致文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8)大额现金支付。如2013年 -2018年,开发区管委会在财务核算中超限额使用现金且累计金额较大,均以现金支付平整场地、办公楼修缮、小车加油充值等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现金管理内控制度,对现金的范围、审核程序和管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形成完善有效的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二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对于大额现金支付可能造成隐患的风险意识。严格遵守财务收支结算规定,对于不属于现金使用范围和超过结算起点的业务,采用转账结算,2019年后无大额现金支付。已完成整改。

(9)报销手续不规范。如2014年-2017年,开发区管委会列支报销值班购买食品费用55547.58元,仅附购物发票,无购物清单、具体事由和值班表等; 2013年9月-2015年11月,开发区管委会部分车辆报销洗车费11620元,无具体洗车时间和次数。如闽A6M779报销洗车费4520元; 2014年1月27日,建发公司工会现金发放员工活动费5000元,无活动方案; 2018年11月,开发区管委会将县商务局下拨的第8号超强台风“玛利亚”受灾工业企业救灾资金43.1万元补助给18家企业,未见受灾害总体情况、受灾害损失等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购买值班食品无购物清单等问题,2018年1月11日,开发区纪工委对办公室未规范购买值班食品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一次。二是我区将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严控车辆支出,规范报销手续,报销洗车费应提交报销依据,需体现具体洗车时间、洗车次数等,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2020年7月1日,党工委书记徐立刚对计财部会计林雪英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建发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将现金发放9名员工的活动费4500元收回(其中许玉寿因于2017年12月病逝,其领取的500元无法退回)。四是根据《关于下达第8号超强台风“玛莉亚”受灾工业企业救灾资金的通知》(罗商务〔2018〕250号)文件要求,我区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根据商务局文件对各企业受灾情况进行救灾资金分配,相关分配方案及各企业受灾情况均附办公室会议纪要后。今后,我区严格按照经费支出相关规定,规范经费报销手续,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已完成整改。                      

(10)宣传品发放手续不完善。2018年12月,开发区管委会列支购买天堂伞1700把,金额40300元,但未见相关的活动方案及领用发出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18〕181号)文件要求,我区于2018年11月1日召开第十九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购买天堂伞作为经普宣传品。现已将相关活动材料全部附后存档。二是2020年8月21日,党工委书记徐立刚对办公室副主任谢建锋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11)超限额发放工资薪金。如2014年 -2015年,开发区水电建设公司发放的工资总额(含各类津补贴)超过人社局核定的工资总额上限,分别超发30.86万元、21. 86万元。

整改情况:开发区水电公司再次组织财务人员认真核对发放工资情况,经核对,2014年人社局批复257.7万元,实发217.68335万元,2015年人社局批复257.7万元,实发249.403645万元(见县人社局工资总额复件及财务年度报表),今后我区将严格监督区属国企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总额。已完成整改。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工委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1)党工委委员会议与主任办公会议混淆。应该由罗源湾开发区党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却由开发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贯彻部署。

整改情况:2019年,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党工委议事规则,明确规范议事范围,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区分党工委委员会议与主任办公会议,确保党工委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19年共召开党工委例会12场,主要研究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组织人事等事宜。已完成整改。

2)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弱化。党组织在企业中找不到“位置”,没有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园区非公企业党支部32个,仅有福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党支部等4家企业党支部为发展党员开展“三会一课”。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我区成立中共罗源湾开发区非公企业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研究、指导。二是2020年5月,我区制定了罗源湾开发区党员领导挂钩基层党支部安排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下支部、抓支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定期开展“三会一课”督查,特别是园区内非公企业党支部,确保各基层党支部及时做好“三会一课”记录。2020年7月1日,党工委书记徐立刚对政工室主任王文彬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3)党务公开工作不到位。开发区党工委2013-2018年,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均没有保存原始资料。

整改情况:2019年9月,管委会三楼设置了党务公开栏,按规定公开领导班子分工、党建工作计划、党费收缴情况等方面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并及时做好了原始材料的保存。2020年7月1日,党工委书记徐立刚对政工室主任王文彬进行批评教育。已完成整改。

2.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到位

1)党日活动不健全,党员志愿活动少。没有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日活动方案没有具体时间、地点、党员签到和活动内容等,如2015年6月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八闽志愿活动”。开发区机关支部在职党员2013-2018年度,仅有2018年度开展认领困难群众“微心愿”等联系服务群众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确保做到有方案,有签到,有内容,有照片等。2015年6月开展的“邻里守望、情暖八闽志愿活动”,活动方案已补充完整。2019年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1场。二是开发区机关支部和松岐社区共建,积极组织党员志愿者到社区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活动。2018年月11月,开发区机关支部在职党员完成谢基概的心愿;2019年4月完成魏国稀的心愿。已完成整改。

2)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仍缺位。对下属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不严。如土地规划部干部林弼(造价工程师),于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将其造价工程师证书借给外面公司使用并领取外面公司补贴费共计7500元;职工官春宝(开发区南片非公联合第二支部党支部书记),2018年2月24日酒驾被罗源县公安局查获,2019年4月12日开发区党工委给予官春宝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3月6日,林弼同志向福州市明川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退款7500元。2018年3月20日,开发区纪工委对林弼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一次。二是2019年4月12日开发区党工委给予官春宝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官春宝同志薪级工资从21级降至19级行政处分。三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四是要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全区36个党支部其中非公党支部32个,党员277人,其中流动党员占28.5%,没有建立有效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加强流动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和流动党员档案,对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参加流入地党支部的活动情况等做好详细的记录,2020年流入党员34人,流出党员13人;要求支部明确一名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联系员,充分的做好流动党员的追踪联系工作;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建立党员微信群或者QQ群,不定期地在网上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和互相交流,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已完成整改。

4)党费收缴不规范。没有按上级部署核定基数收缴党费,没有建立有效的没有按上级部署核定基数收缴党费,如福建德胜能源有限公司支部,每名党员党费统一核定为15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建立非公企业委员会账户,以便非公企业的党费核算。二是2020年5月,按上级部署核定基数,各基层党支部已对未足额部分进行补缴党费,共补缴1847.4元。三是重新核定基数。各基层党支部按照上级要求,重新核定基数,严格按照基数交纳党费,确保党费收缴规范化。2020年7月1日,党工委书记徐立刚对政工室副主任林国秋进行提醒谈话。已完成整改。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够到位。2014年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与2015年度“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多数相同。党员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如开发区水电建设公司支部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中开发区党工委没有审批意见和时间。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混淆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个人问题清单整改,避免再次出现雷同现象。二是党工委加强指导各党支部区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内容等,确保党员的民主评议登记表由党工委进行认真审核并填写审批意见。已完成整改。

2)发展党员不规范。2018年8月1日党工委讨论审批辛华等党员转正有关事宜,政工室两名干部职工不是党工委委员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源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支部张斌党龄计算日期设定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流程,确保党工委讨论审批党员转正有关事宜由党工委委员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发展质量。二是源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张斌同志党龄计算日期进行核实并重新设定。2020年7月1日,党工委书记徐立刚对政工室副主任林国秋进行提醒谈话。已完成整改。

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全区36个党支部除开发区党工委机关支部、下属企业建发公司支部及水电公司等7个支部有“三会一课”记录外,其余支部均无“三会一课”记录。机关支部第二党小组记录中存在没有审核人签字的现象,水电公司支部存在支委会非支委出席会议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我区制定了罗源湾开发区党员领导挂钩基层党支部安排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下支部、抓支部。2020年共有7名领导下基层党支部35人次。二是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工委通过定期检查、调研督查等方式对全区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安排专人对“三会一课”记录进行详细指导检查,2020年已指导检查2次。三是2020年5月,机关支部第二党小组记录审核人已完成审核并签字。四是水电建设公司二位副经理及工会主席非支委,不应作为出席人员,按规定应作为列席人员,自2019年支部改选以后,水电建设公司三个党员副职均已列入支委。已完成整改。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问题

1)福州市审计局2018年10月对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范永刚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土地出让在2006年-2013年间的8宗建设项目,占地1178.15亩至今未动建。截止目前,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我区高度重视,加强项目服务,2019年已有味中有、嘉思多、鑫旺物流、金源生技等4家动工建设,其余4家已发函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并于2019年2月14日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对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进行处置。我区职责范围内的已整改完成。

2.关于对年度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1)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发现开发区存在下属企业廉政宣传教育、廉政宣传工作多为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形式单一、效果不强,存在“走过场”现象等问题,2017年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仍发现此类问题;针对问题清单,虽有制定整改方案,但未按照整改措施加以落实。如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问题清单整改方案,针对“下一级和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效果不佳,开展宣传教育手段单一”的问题已提出“建立廉政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年终由党工委、纪工委统一对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等整改措施,但未见相关整改落实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廉政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好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党建超市、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廉政宣传教育,拓展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内容,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确保工作实效。二是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要求下属企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有效地开展好廉政宣传工作。三是针对年度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清单,制定有效监督检查方案并严格执行,督促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做好相关整改落实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留档备查。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6988787;通信地址:罗源县松山镇江滨南路29号;邮政编码350600;电子邮箱:1134866811@qq.com

 

 

中共罗源湾开发区工委

20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