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季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07-12 17:41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我中心2021年4月、5月不含贴息贷款的个贷使用率分别为94.27%、93.93%,含贴息贷款个贷使用率分别为95.25%、94.91%。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榕公积管委〔2017〕4号)中“80%≤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α为1.0”的规定,2021年第三季度(7月1日至9月30日),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流动性调节系数α继续为1.0,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保持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下一季度公告再次宣布确认之日。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