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要点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3-02-1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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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县人社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管理,强化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提高全系统干部法治素养为目标,注重人社普法,努力提升全系统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领域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现将县人社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要点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三项制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执法单位办公场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过程全纪录制度,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及《行政处理决定书》均有文字及音像纪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规定配备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用于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处罚审批制度》《执法人员错案追究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执法的合法、规范。在对行政处罚案件作出决定之前,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法治审核,未经法治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认真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如实记录、完整存档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

2.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公开人社部门的政务信息,认真受理公众申请公开事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

(三)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1.严禁越权发文。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劳动权、休息权等基本权利。

2.严控发文数量。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做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

3.严格发文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工作程序:起草科室(单位)申请立项、起草科室(单位)起草、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局办公室审核、局办公会议决定后报司法局前置性审查、局长签发、印发、公布。

4.严格起草把关。需要以局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需提交立项建议,征得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立项。立项建议明确拟定规范性文件的名称、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定的主要规定,并对负责起草工作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承办人、完成时间等作出说明。对涉及多个科室(单位)的业务事项,起草科室(单位)广泛听取相关科室(单位)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主动进行协调;涉及局外相关单位的,通过会签或会商的方式征询其意见和建议。涉及重大决策事项或较强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起草科室(单位)召开由相关单位或行政相对人参加的听证会、论证会,进行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做到有效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5.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由起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由几个科室(单位)共同起草的,由起草科室(单位)共同审核签署,起草科室(单位)审核后再将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局办公室审核,未经局办公室审核的送审稿,不得直接提交局办公会议研究。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再报送司法局进行前置性审查。司法局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需要说明情况或者补充材料的,起草科室(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说明或补充。县司法局在审查中发现规范性文件超越权限,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其规定不适当,提出修改意见后,起草科室(单位)认真研究吸收其提出的意见,对主要意见不能采纳的,书面告知原因与理由。

(四)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抓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

1.深入开展“治欠保支”工作,加强劳动保障检查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在建项目工地,以在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为重点,全面检查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坚决查处欠薪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布拖欠农民工资“黑名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督促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实现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健全长效机制,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2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开展专项检查286人次,接待咨询、现场投诉449起,处置各类劳动关系纠纷舆情12起,受理全国根治线索反映平台线索件218件、金保网欠薪预警平台线索件20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372起,涉及劳动者1273人、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1005.9万元;受理工伤申请329起,作出工伤认定决定273起,合计金额208.6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结合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治理新载体。县人社局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相关人员、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参加的基础上,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协调引入专业律师、专业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第三方”),组建劳动关系领域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帮助企业提高集体协商质量和成效,提升企业和谐文化建设水平,增强企业职工获得感、幸福感。2022年,通过引入集体协商“第三方”参与机制和“点对点”方式,培育了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等2家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1家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3.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互联网+调解”平台建设,积极培育金牌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动态协调化解劳动纠纷,做到劳动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2022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2件,涉及人数122人,涉及金额687.67万元,调解成功率65%,仲裁结案率94.3%。

(五)普法宣传走进企业,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深入企业,大力宣传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切实转变用工理念和管理方法。在走访企业的座谈交流中,围绕劳资双方关心关注的劳动用工、工资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工伤待遇、女职工基本权益和疫情期间人社惠企政策等具体工作,进行答疑解惑,并针对企业劳动合同解除、工作岗位调整等具体工作事项提出了建议,让企业清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和举措,引导企业进一步完善用工管理制度、规范用工行为,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行政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现有执法人员仅2人,辅助人员4人,执法力量薄弱,无法满足开展日常巡查检查、执法、普法的要求,也无法满足快速有效地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二)法治宣传教育还没有形成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点多面广,开展普法活动仅依靠业务部门的单打独斗,各部门缺乏互动性,法治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2023年工作要点)

继续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带领人社全体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履行法治政府职能,全面提高依法防控治理能力,扎实推进“六保”“六稳”工作,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确保打好“组合拳”,做好“精细活”,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做好相应“减负”工作。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引导人社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根据“八五”普法规划,通过送法进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日等手段,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落实履行复议及行政应诉职能,积极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同时,加大指导监督力度,及时分析总结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不断提升行政行为质效,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

(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质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打造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不断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降低行政风险,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全县人社窗口服务工作,推进人社系统服务质量,让群众、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六)多措并举破解劳资难题,坚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劳动监察、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合法合理维权,多管齐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升县人社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