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福建华东船厂改建项目(一期)8万吨级宽体干船坞施工围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华东船厂改建项目(一期)8万吨级宽体干船坞施工围堰项目,申请用海面积0.3716公顷,海域使用类型为“船舶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
2、海域使用申请人: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
3、编制单位: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4、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5、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请反馈至359721746@qq.com,联系人:杨智勇,电话0591-26866319。
附件:《福建华东船厂改建项目(一期)8万吨级宽体干船坞施工围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版)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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