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罗源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8-12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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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罗源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6日至12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到位

  县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坚持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既统筹总体工作,又牵头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量,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2024年2月22日反馈会后,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立即主持召开工委专题会议,传达反馈会议精神,深入领会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的指导精神,将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党内通报,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县直机关工委结合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全面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位启动展开。

  二是坚持互通联动,建强组织保障。工委成立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研究下一步整改工作。常务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践行“三个亲自”,6次主持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工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定期牵头梳理汇总,督促整改到位。机关各科室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按照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3月29日,召开县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剖析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是坚持精准施策,增强整改实效。对照巡察整改意见,2月22日、3月6日分别印发《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解》《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工委常务副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担起整改责任,针对36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坚持台账管理、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细化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成果转化。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日常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相结合,抓实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坚持问题整改与长效建制相结合,对巡察反馈的全局性、普遍性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机制8项,从源头上堵塞问题滋生漏洞,推动常态长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县直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个月安排2次以上学习,突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工委会议已安排第一议题学习8次。

  (2)加强党建督查。建立工委委员联系片制度,结合县直机关分口情况,共分4个联系片,由工委科级干部分别挂钩联系。截至目前,已到22个县直机关党组织进行督促指导,主要对各单位进一步做好日常机关党建工作、培树机关党建品牌建设等现场指导。

  (3)加强党务干部培训。结合年度工作要点,拟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举办2期县直基层党务干部机关党建实务专题培训班(含一期异地培训班),已于6月份举办1期。

  (4)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自3月份起,围绕机关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每月向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发放“当月学习与工作提醒”,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工作责任落实。

  (5)加大对考评结果靠后的县直部门党组织督导力度。从4月起,对7家2023年度考评结果靠后的单位逐一现场督导。将各年度考评情况纳入县级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创建的重要条件。

  2.关于“全面履行职责还有不足”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

  (6)加大调研走访力度。3月份以来,由工委常务副书记带队,组织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县人社局、审计局、卫健局、罗源水务公司等县直单位,就做好日常机关党建工作、培树机关党建品牌建设等工作调研指导。

  (7)抓典型树标杆。3月8日制定下发《关于征集新时代机关党建优秀案例活动的通知》,要求县直各单位党组织深入挖掘、总结、报送优秀先进典型。同时采取对标创建、重点指导等措施挖掘县直各单位党组织优秀先进典型,目前收到各单位报送的案例6个。

  (8)加强保密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新修订的保密法宣传贯彻,切实筑牢思想防线。3月20日至24日,组织收看保密档案系列微纪录片》。4月3日组织收看国家安全宣传视频,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

  (9)开展保密自查检查。4月16日,邀请县委保密局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保密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同时确定重点防范领域和关健环节,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

  (10)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2023年11月21日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3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并在2024年3月29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工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针对意识形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月3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2024年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

  (11)认真部署开展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相关学习教育。将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的内容列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3月29日,由党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如何加强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全面领导》;4月6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4月26日,开展《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的研讨,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压紧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工作作风仍需改进”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强化主题党日活动监督管理,指定专人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台账。目前机关党支部已指定专人妥善保存各次主题党日活动签到表、纪实表、活动照片等资料。2024年以来已组织开展4次主题党日活动。3月22日由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

  (13)规范主题党日活动。3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明确组织形式、活动内容、工作要求,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的时间、主题、参加对象、组织方式,把组织生活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14)提高纪律作风思想认识。3月6日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总结回顾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

  (15)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县直机关工委考勤管理制度》,严格上下班打卡签到、请销假及外出报备等。3月22日,组织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三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定期开展机关效能自查工作,推进机关各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切实转变作风纪律、提升工作效能。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举措不严”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

  (16)增强责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分别于1月25日、3月8日、3月22日组织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和县纪委全会精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工委班子从严管党治党政治意识,压紧压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此外,巡察整改以来,工委已召开6次关于研究巡察整改以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会议,及时掌握大额经费使用、发展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责任落实情况。

  (17)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关要求。3月6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总结机关工委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并对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层级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8)将廉政谈话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责任的重要内容。已将廉政谈话列入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开展廉政谈话作为强化“一把手”监督和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有力抓手,进一步贯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19)严格落实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罗委办〔2016〕142号)有关要求,实行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新提任领导干部必谈、重要时间节点必谈、重要风险岗位必谈、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等“五必谈”,今年以来,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和敏感节点,开展了2次集体廉政谈话提醒,并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由工委常务副书记结合工作实际与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一对一”廉政谈话提醒,进一步提高工委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20)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于3月22日在县直机关工委全体干部会议上对有关干部进行严肃批评。

  (21)按照规定做好述责述廉工作。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由单位“一把手”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按要求重新撰写。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县直机关工委2023年度述责述廉会议。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一把手’责任扛得不够牢靠”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

  (22)强化机关党支部班子建设。2023年11月28日,机关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调整充实机关支部委员会班子,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会班子,由工委常务副书记担任机关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工委书记任支部纪检委员。

  (23)规范执行发展党员有关规定。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部署,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及时对机关支部符合条件的“三支队伍”人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目前,工委所有工作人员均为中共正式党员。

  7.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

  (24)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机关党支部已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组织生活会内业资料,按照要求确保党员个人整改清单齐全、评议流程正确、评价客观公正、评议等次与结果汇总表相一致等。

  (25)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进行详实记录,确保相关会议记录规范、内容详实、记录完整。目前,机关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4次、党课3次。

  (26)3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的时间、人员、内容、工作、记录等要求进一步明确,确保县直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7)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起草机关支部《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做好机关党支部选举的材料准备及审核等各项工作,避免不规范情形再次发生。机关支部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3月22日由常务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

  (28)加强党内规章制度学习,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党章党规纳入2024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领导带头、强化专题学习、融入日常教育,目前,已开展专题学习3次,进一步推动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9)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明确活动内容包括开展理论学习、党内生活、党性体验、为民服务、民主议事、规范组织生活、推动中心工作等内容。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台账。妥善保存签到表、纪实表、活动照片等资料。2024年已开展4次主题党日活动。

  (30)进一步规范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明确组织形式、活动内容、工作要求,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的时间、主题、参加对象、组织方式,把组织生活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8.关于“县直机关纪工委监督责任发挥有欠缺”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

  (31)加强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健全县直机关纪检组织设置和队伍配备。截至目前,除未达到设立支部委员会条件仅配1名支部书记的7个党组织外,其余182个党(总)支部已全部配齐纪检委员。通过走访县卫健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督促机关纪委根据单位职能和业务特点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深入开展警示廉政教育,营造浓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氛围,为县直机关各自正确履行职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32)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纪工委积极参加县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绩效)考评中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导向功能,聚焦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切实发挥县直机关纪工委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对县直机关党组织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任务中不担当、不负责、推诿扯皮、敷衍应付、不作为等问题的监督问责力度。强化“四种形态”运用,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四种形态”的丰富内涵和工作要求,提高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的意识和能力,做好日常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3)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三转”要求,调整纪工委书记分工。2024年2月,工委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纪工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等情况方面

  9.关于“巡察成果运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

  (34)提高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于3月22日在县直机关工委全体干部会议上对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大篇幅雷同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批评。

  (35)组织开展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工委班子于3月29日召开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细化巡察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36)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县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财务报销凭证自查工作,补充完善财务相关佐证材料,严格遵守财务报销的相关规定、细则和操作流程,对各项费用的报销流程进行明确规定。 经每月自查,目前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6831131,通信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县政府大院5号楼,邮政编码:350600,电子邮箱lydgwzxk@163.com。

                                                                                             

中共罗源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