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现已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7-10#泊位工程
项目地点: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先锋村狮岐头南侧海域。工程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119°41'15.309″E,26°27'57.489″N。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兼顾满足4艘1万吨级散货船同时靠泊,满足1艘5万吨级散货船、1艘2万吨级杂货船、1艘1万吨级杂货船同时靠泊或1艘3万吨级集装箱船、2艘1万吨级杂货船同时靠泊,泊位长度609m,码头结构按照7万吨级散货船预留。码头设计年吞吐量83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861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罗川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子邮箱:lyjfjt2021@163.com 联系电话:0591-26866669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子邮箱:704761608@qq.com 联系电话:0591-8357125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建设项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设置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其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规模、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看法,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2、意见提交方式
公众通过链接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报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填报相关意见后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报送相关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3、首次公示意见征求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到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福建罗川港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