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09-1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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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4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县发改局党组始终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全程负责,经办人员具体落实,全盘认领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总体思路和相关举措,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序时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整改落实。县发改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具体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反复酝酿、认真研究形成《中共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每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时限清晰,形成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制度,确保整改落实事事有人抓、件件有回音。

(三)强化督导落实,注重整改实效。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认真梳理汇总整改工作进度,并跟进做好统筹协调、督导推进等工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完善各项规则制度,并长期坚持;对限时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计划步骤扎实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项项有着落,按时高质量推进整改任务的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深学细悟笃行党的创新理论有落差”的问题

(1)粮食安全理念树得不够牢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理论学习。已于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分发《粮食和物资储备常用法律制度汇编》,确保干部职工随时学、深入学、对照学,切实提升依法管粮、规范履职的能力水平。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印发《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罗发改〔2025〕74号),加强局领导班子分工,重新调整由副局长分管粮食业务,强化粮食安全组织保障。三是合理布局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印发《关于推荐申报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通知》(罗发改〔2025〕69号),会同松山镇政府开展松山辖区粮食应急网点推荐申报工作,已在松山镇新增认定一家辖区乡镇应急网点,在本年度内组织开展一次粮食应急演练,邀请应急网点负责人参加现场演练,提高网点负责人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四是进一步充实粮食收储公司管理层队伍,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方式,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德才兼备的职工进入公司领导班子,优化队伍结构,切实提升粮储公司总体管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五是由局主要领导于2025年6月6日约谈粮食科负责人、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统筹协调“十四五”规划落实有差距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罗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本职工作的强大动能,更加有力的推动“十四五”完美收官。二是发函至各项目责任单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梳理形成“十四五”重点项目进展台账,其中因资金、用地等客观原因无法推进的项目取消建设,对“十五五”期间有意向开工或在建的项目拟初步续列到“十五五”重点项目。三是结合“十四五”终期评估,对“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开展“回头看”,认真梳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截止2024年,GDP完成510.54亿元,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中450亿元的目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前四年年均增长6.7%,主要受宏观经济下行、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低迷、产业结构调整(如石板材、钢铁等传统产业面临转型,工资增长空间受限;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尚处于培育期,就业吸纳能力未充分释放)等综合影响,阶段性进度略低于规划预期。我局已与统计、农业等部门联动会商,每季度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乡镇(园区),争取应统尽统。                                                                                                                                                                                                                               

2.关于“发挥经济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有欠缺”的问题

(1)经济运行调度有待加强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局内相关业务人员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经济运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二是县政府办于2025年4月23日以文件办理告知单形式发文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罗源县经济运行监测工作专班,统筹发改局、统计局、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6个部门协同联动,通过健全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形势研判体系,深化经济指标动态监测和趋势研判,增强监测预警反馈能力。三是通过配合统计局持续加强对各乡镇、园区及县直部门的投资项目入库纳统指导,及时查缺补漏,推动符合条件项目规范入统,确保应统尽统。

(2)统筹推进项目管理不够精细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集中学+自主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省市重点项目推进规定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督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项目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政策入脑入心,项目单位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对照罗源县2025重点项目建设责任清单督促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推进项目实施。三是通过事中事后动态监测推进项目进度及资金拨付,截止目前,中房镇“格美”台风灾后基础设施重建、罗源一中高中部食堂及宿舍楼等7个项目均已开工,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投资完成率达46.92%,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率达85.85%,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四是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对已整改问题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为政策性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提供长效保障。

3.关于“全面激活创新活力有短板”的问题

(1)数字发展水平有待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行动计划(2022—2025年)》《推进福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进罗源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数字经济政策,并积极对接相关规划编制单位,沟通“十五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事宜。二是加快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人才情况的摸底,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州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州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并积极发动相关符合条件人员参与资格申报。三是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配合工信部门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四是继续培育数字经济企业,积极发动企业申报2025年度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企业,经筛选推荐1家企业申报2025年度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企业。结合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方向,鼓励辖区企业项目申报支持、解决项目建设资本金不足问题,扩大有效投资。五是加强数字经济人才培育。根据市数据管理局工作要求,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州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州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至相关单位摸底汇总,及时掌握了解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领域的人才情况。

(2)科技创新驱动不够有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科技创新与培育力度。一是实施高企倍增计划。研究制定《罗源县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专项行动方案》,持续发展壮大高企队伍,加快推进我县高企提质增量;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高企申报工作,共19家企业申报高企认定。二是实施R&D稳增计划。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错年统计)我县全社会研发投入(R&D)核定14.5亿元,实现增长,目前正由国家统计部门进行审核。三是加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推荐我县企业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8个,包含3个星火项目、2个区域发展项目、1个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1个创新资金项目,目前正由市科技部门审核推荐。四是下达各类科技经费。下达2021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省级经费154.59万元、2023年高企认定市级奖补170万元(17家)以及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省级资金60万元。

4.关于“持续巩固安全意识有弱项”的问题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其作为政治学习和贯彻上级要求的关键抓手,确保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今年以来已累计学习6次。三是紧密结合本单位业务实际,深入进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形成意识形态风险清单及工作报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的问题

(1)“一把手”履职存在偏差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二是制定发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晰党组、“一把手”、班子成员职责任务,确保履职方向正确、精准到位。三是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切实防止履职偏差问题再次出现,确保“一把手”在正确轨道上高效履职。

(2)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截止目前开展党纪国法学习培训4次。二是夯实责任落实。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清单,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及党规党纪学习,今年以来已累计学习5次。制定《关于对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回访工作制度》,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已追回被处分相关人员违规增资及奖金,并于6月12日召开罗源县粮食收储公司党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对相关人员的处分决定。

(3)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欠缺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分管科室及关键岗位的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截止目前组织谈话6次。二是制定发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晰班子成员职责任务。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审批、价格认定等重点领域履职行为。三是深化述责述廉。严格执行述责述廉制度,结合2024年述责述廉工作,精心撰写报告,全面反映工作成效与不足,自觉接受监督与评议。

2.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1)提供材料不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

根据巡察组要求报送2020年1月至2024年10月时间段租金收缴数据,因租金按季度收取,粮食收储公司经办人员对租金协议了解不深,经办人员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未统计应在季度初(2024年10月)就应收齐的四季度租金,因统计时间口径不同,导致漏报,后与巡察组沟通后,补报四季度租金。

整改情况:因经办人员对协议了解不深、认识不足,且未与巡察组及时对接充分沟通,导致出现数据统计误差,2025年6月6日,由局主要领导对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县粮食收储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公司全体职工大会对相关经办进行通报批评,并加强管理培训,对租金统计等数据及时更新。

(2)主动服务不够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因《关于罗源县殡葬管理所选择性委托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罗价[2011]12号)执行期满后,根据《福建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24号)有关规定,该相关选择性委托服务收费项目已实行市场调节价。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对福建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根据罗源县民政局申请《关于重新核定县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罗发函〔2024〕9号),我局于2024年10月22日已出具《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源县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有关事宜的复函》(罗发改价格〔2024〕4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四项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二项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三是对业务经办人员加强教育,主动靠前服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规范县殡仪馆需要调整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并抓好落实。

(3)科技特派员审核管理不严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制度实施。深入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加大科技特派员选认审核力度,已推荐认定40名2025-2026年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以及10个市级团队科技特派员,21名2025-2026年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以及5个省级团队科技特派员。开展2025-2026年县级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征求受援企业所在乡镇意见,由乡镇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县级科技特派员人选,对科技特派员选认严格把关,确保科技特派员候选人选符合选认标准。二是强化指导督促。局领导多次走访科技特派员受援企业,督查科技特派员工作,宣传相关政策,了解工作进展,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条件,认真梳理,做好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前期储备,筛选上报等,目前正在开展2025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三是细化考核标准。根据福州市科技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福州市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结果等通知》(榕科[2025]85号)文件要求,对1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市级科技特派员回收其工作经费2万元,按规定2年内不得选认各级科技特派员;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度罗源县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对考核不合格的,参考省、市考核通知精神,不予发放工作经费,2年内不得选认科技特派员。四是强化高位推动。于2025年6月4日提请召开县委专题会,根据县委主要领导对我县科特派工作重要指示,下一步将继续抓好全县科技特派员管理,拓宽渠道加强选认,激发科特派工作热情,推进我县科技特派员工作不断深入。

3.关于“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罗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二是开展资产清查。结合县资产清查统一部署,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与责任,为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督促收储公司建章立制,责任到人,清查固定资产,健全资产台账动态管理机制。四是全面清查补登。经清查盘点,18笔漏记资产未遗失,已补登18笔漏记资产,已完成补提累积折旧,并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月度折旧计提和年度盘点制度。

(2)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6月25日,县粮食收储公司组织16名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源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切实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二是粮食收储公司已于6月17日将2020年、2023年压舱碎石所得12.69万元全额上缴财政,已完成整改。三是加强租金收缴管理。县粮食收储公司已通过电话、书面函告方式收回6家店面、4家粮库租金,仍有福建海峡一米农副产品经贸有限公司拒不缴纳租金,已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追缴,目前已由法院庭后调解,并进入调解履行期。局属店面租金及违约金1万元,已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是全面清理6家被占店面,已更换门锁,已对商业街管理员通报批评,杜绝侵占回潮。

4.关于“对下属公司财务监管不严”的问题

(1)专项资金、利息未上缴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中心库更新监控系统、整改修缮等3个项目县财政总计拨付40万元,项目建设已列支23.8828万元,实际结余16.1772万元,“储备粮”贷款银行账户存款利息收入1.26万元。已督促县粮食收储公司于6月17日将储备粮贷款银行账户利息收入1.26万元、中心库更新监控系统、整改修缮等3个项目结余资金16.1772万元两笔资金上缴财政,已完成整改。

(2)审批把关不严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粮食收储公司在全体员工大会对公司财务、出纳予以通报批评。二是强化财务制度学习,县粮食收储公司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制度及相关法规,提高财务人员增强业务水平与责任意识。三是县粮食收储公司全面清查票据凭证,完善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等相关手续,并严格今后报销审批手续,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3)重复或超范围领取津贴补贴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粮食收储公司管理人员专题学习《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二是规范差旅及伙食补助。粮食收储公司食堂采用按人头预统计供餐,部分员工因下乡、外勤等临时工作安排,未能及时有效调整实际用餐情况。针对造成伙食补助管理漏洞的问题,县粮食收储公司食堂已将出差人员伙食费1140元退回公司;并自2025年1月1日起,实行差旅审批与食堂就餐数据联动核查机制,食堂管理员每日登记就餐人员,财务部门交叉复核,彻底杜绝重复领取现象。三是经核定,粮油工贸公司领取的为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高温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的相关文件,防暑降温费明确纳入企业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由用人单位企业自行规定或约定,并严格今后粮油工贸公司职工高温补贴领取规定及补贴标准。

(4)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粮食收储公司已于6月16日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规,重点学习租金收入纳税申报要求,规范纳税申报。二是全面核查粮油加工厂18笔租金收入(14.88万元),已主动对接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待税务局通知账户信息后,补缴相应税款。三是粮食收储公司租金收入2021年年底共计提增值税35411.34元,当年缴纳增值税19077.15元,未缴纳16334.19元已于2022年1月份缴纳,已完成整改。

5. 关于“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建设程序执行不严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粮食收储公司已于6月13日组织公司有关人员重点学习《政府投资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文件,确保熟练掌握建设程序要求。二是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系统功能测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已于2025年1月24日邀请"数字福州"专家组现场检查,提出优化建议,并在项目终验时再次邀请专家组进行最终验收评审。三是P07-P10仓廒库底建设提升工程于2023年10月经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论证后对墙面保温隔热层厚度进行设计变更,建设单位严格依据变更后的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竣工财审亦同步按变更后方案执行,未及时将变更材料与原设计稿统一归档,县粮食收储公司已补充归档变更资料,已完成整改。四是“海葵”台风灾后重建项目结算书经财政评审中心审核,2025年3月7日出具结算报告,已完成整改。五是2020年10月21日县粮食收储公司收到鉴江镇政府要求消除安全隐患的函及周边居民的反映,前往实地核查后,为尽快排除安全隐患,收储公司立即联系建设方勘察现场,委托造价单位编制工程预算书并立即启动相关紧急修缮工作,对鉴江粮库紧急修缮等部分项目存在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已督促收储公司在今后项目建设工程中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2)工程款支付不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局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拨付条件,强化工程后续质量约束,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合规。二是完善质保金管理。优化预留工程质保金制度,明确比例、期限及退还条件,严格拨付条件,强化工程后续质量约束。三是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已完成粮库简易房修建工程、粮油工贸公司后座仓库修缮工程、5-1店面零星修缮工程材料归档,已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在今后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程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议事规则边界不清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在6月16日召开的党组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今年以来,已召开9次党组会议和5次局务会议,均已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将涉及“三重一大”、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等应由党组讨论或决定的事项纳入党组会议题,同时将迎检安排、进度汇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划归局务会议决策。

(2)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严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专题学习。已在4月29日和5月12日召开的党组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等重要论述等内容,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学习纪律。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已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会前准备、会议开展、会后整改等要求,会前积极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到会指导。三是规范材料撰写。明确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由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经班子集体讨论后上会;个人发言提纲由办公室初审、班子成员互审后交党组书记把关。四是已由党组书记对涉及2021-2023年度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的相关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未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问题

(1)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2025年4月以来,共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12次。二是根据年初党建工作部署,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推进发改党建工作成效,2025年4月以来,已组织专题党课4场,走访慰问退休支部高龄党员、社区困难党员、残疾人、困难弱势群体5人次,打造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机关党建品牌。三是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到谈深谈透,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剖析,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并做好记录,今年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21人,已完善党员个人整改清单材料21份。

(2)监督指导不够严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次。二是已规范机关与粮食收储公司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笔记内容,已督促粮食收储公司支部制定年初党日活动计划表,丰富总支及下属支部每月党日活动,已组织开展党日活动7场次;积极发展新党员,已审核把关入党申请材料4人次。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的问题

(1)推进发改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学习培训。组织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研讨、外出培训考察等方式,提升干部在经济、金融、项目管理、数字经济、价格管理等专业知识水平,帮助干部拓宽视野、更新观念、提升能力。今年以来已组织集中学习研讨14次,外出培训6人次,参与线上业务培训7场。二是优化人才结构。在招录和人员调入中注重人岗匹配度,根据单位的工作需求和岗位特点,选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今年以来,已通过公开招考、调动等渠道调入2名专业匹配人才加入发改队伍。三是强化人才机制。通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为优秀的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提供推荐晋升机会,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罗委组〔2019〕41号)文件精神,2025年4月以来,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次。二是已建立证件信息台账,严格审批程序,安排1名专人负责,已定期更新核对25名干部证件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实现证件管理的精细化与动态化。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落实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依托市信用平台(台账自查功能模块),督促各单位每周定期开展“双公示”瞒报自查并及时上传台账,形成每周一清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建立问题台账,定期复查,防止问题反弹,以高标准严要求保障“双公示”数据质量。今年以来,未收到国家、省、市的抽查反馈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强化会议记录规范,已组织交流研讨培训提升会议记录能力,并建立由办公室主任初审、分管副局长复审的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会议一把手末位表态和民主议事,并如实做好记录。四是组织全体党员展开党纪学习教育研讨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2.关于“建章立制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中心市场增设鱼摊监测点,加强每周上报价格监测工作,每月汇总监测月报工作,提高监测预警成效。二是已根据单位实际及时更新完善工作人员廉洁勤政制度、依申请公开等制度;三是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按月通报考勤记录,由分管领导对迟到人员进行约谈,已于5月30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全面部署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并在大会上对累计多次迟到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增强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四是收储公司已健全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值班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值班记录表,将考勤情况记入绩效考核。

3.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粮食收储公司于6月10日对商业街管理员予以批评教育。二是督促粮食收储公司核对收取粮贸商场水电费和卫生费,多收取部分退回相关业主。三是规范收取标准。按照电表实际用电量据实收取电费,公摊水费由县粮食收储公司承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6831137;通信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后张新村1号(县发改局);邮政编号:350600;电子邮箱:ly26850085@163.com。

中共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