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报价征集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11-10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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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局机关及业务技术用房工作人员就餐需求,罗源县公安局开展“罗源县公安局食堂承包服务”报价征集工作,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与并提供项目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局机关食堂(罗源县凤山镇罗川中路8号罗源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罗源县江滨南路99号业务技术用房 

  2.收费标准:非值班人员三餐收费标准为早餐3元、午餐7元、晚餐5值班人员就餐免费(局机关食堂每日值班人员44人、业务技术用房食堂每日值班人员45人)。 

  3.就餐人数:局机关食堂每日就餐人员约90人(含值班人员)业务技术用房食堂每日就餐人员约150人(含值班人员) 

  3.餐标要求:早餐不少于六样(包括但不限于粥、面食、肉包、馒头等),饮品不少于三样(包括但不限于豆浆、花生浆、五谷杂粮等),配菜不少于3样,就餐人员可自主选择;午餐、晚餐不少于六菜四荤两素一汤,就餐人员可自主选择四菜两荤两素一汤。 

  4、费用分摊:罗源县公安局负责提供食堂设备、水电、燃气以及设备维修其余食堂正常运转所需(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配送、工作人员、卫生清洁等)由承包单位负责。 

  二、服务内容 

  1. 供餐时间:需覆盖正常上下班及弹性工作需求(早餐7:00-8:30,午餐11:30-13:00,晚餐17:30-19:00)由于公安工作性质特殊,如遇应急处突、抢险救灾、安保维稳等突发情况,应及时提供就餐服务。 

  2. 菜品质量:食材新鲜、源头可溯,严格把控食品安全;每周菜品不重样,每月提供营养搭配分析,兼顾口味与健康。 

  3. 卫生规范: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厨房、餐厅每日清洁消毒,餐具高温灭菌;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4. 服务保障:设立意见箱、反馈电话等渠道,24小时内响应就餐人员诉求;每月公示满意度调查结果,并针对性整改。 

  三、报价材料要求 

  1.报价材料,报价要求:应以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项目的全部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含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人身意外保险、加班费、企业应缴税费、培训费、利润及其他相关费用;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原件(递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承诺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料的; 

  2.报价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3.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要求的; 

  4.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五、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于2025年11月13日17:00前(不含节假日)递交至罗源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可邮寄,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8号罗源县公安局 警务保障室收,联系电话0591-26873358),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六、附则 

  1、报价征集仅作为项目预算依据参考; 

  2、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不予退回; 

  3、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罗源县公安局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61-26873358 

罗源县公安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