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涉案财物处理决定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11-1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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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19日,罗源县公安局在沈海高速罗源段查获一辆涉嫌运输走私鸡爪冻品的轻型厢式货车(车牌:冀E7FX89),涉案鸡爪冻品标称生产厂家:广西凭祥桂香源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硖石镇哨平村鲤鱼屯山坡荒地,电话:167384353997,食品生产许可证:SC104451445148100150,执行标准:SBT10379,产品名称:鸡制品,产品分类:冷藏保鲜肉制品,生产日期:2024年9月6日,保质期:12个月,每件20kg,共计400件。

  2025年7月20日,罗源县公安局将案件线索移交我局核查。当日,经局部门领导批准后,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鸡爪冻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2025年8月20日,扣押期满,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及第三款“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告送达方式告知领取。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将涉案物品上缴或者依法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的规定,我局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无主财物认领公告,告知涉案物品的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来源合法证明材料到本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但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

  综上,我局决定将涉案鸡爪冻品400件上缴国库。本处理决定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罗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