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民生实事的部署要求,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和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罗源县民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专项整治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未依规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1.未按规定受理材料齐全的社会救助申请问题。
2.未按规定时限审核确认受理的社会救助申请问题:对象申请后未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认定。
3.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问题。例如:低保边缘家庭重点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未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二)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等问题
未按规定在当月将低保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足额发放至保障对象银行账户。
(三)未精准实施救助对象动态管理
1.已死亡、服刑、服役等纳保人员,未及时退出保障。
2.新购置房产、车辆等情形的纳保人员,未及时退出保障。
3.已考取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及国有企业等稳定收入岗位的纳保对象,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二、受理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主动监督,积极反映问题线索,我局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登记,并推进落实问题整改。
受理电话:0591-26807921
受理邮箱:sj7921@126.com
邮寄地址: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号(县民政局)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附:罗源县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凤山镇:0591-26862960
松山镇:0591-26982957
碧里乡:0591-26971999
鉴江镇:0591-62579790
起步镇:0591-26802637
洪洋乡:0591-26931031
中房镇:0591-26942095
白塔乡:0591-26892179
西兰乡:0591-26921105
飞竹镇:0591-26951179
霍口畲族乡:0591-26961660
罗源县民政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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