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 1 |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单位内普法 | 全局干部 职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LED屏、宣传资料、微信 | 培训、学习、会议、微信公众号 | 全年持续开展 |
| 2 | 社会面普法 | 社会大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活动现场宣传、LED屏、宣传单、宣传册、微信 | 法律咨询、分发资料、微信公众号 | 结合“3·12植树节”“4·22世界地球日”、“ 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 | |
| 3 | 执法过程中普法 | 服务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行政审批窗口 | 法律宣传 | 行政审批过程中 | |
| 4 | 执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行政执法 | 结合执法检查开展普法等 | 行政执法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