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资金规模情况
2024年收到 1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3000万元。
二、资金支出内容
我局环松山湖滨海路步道提升项目,2025年基建工程支出1679.7440万元,全过程咨询费(含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支出84.3万元,儿童游乐设施采购费支出79.62万元,可行性报告编制费支出6.3360万元。
三、执行情况
(一)资金执行情况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共计3000万元,截至2026年5月累计已支出3000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预(决)算、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基建管理程序报批立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现象。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财政部门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数量指标:支持体育类项目数量指标值1个,增加公益性项目面积指标值163995平方米,受益人数指标值8万人。实际完成数量指标值1个,增加公益性项目面积163995平方米,受益人数指标值8万人。
2. 质量指标: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达100%;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100%。
3. 时效指标: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率100%;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100%。
4.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欠账,有效改造周边居民环境。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提升周边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
5.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问卷调查方式,经统计本项目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9.0%。
五、绩效管理效果
2025年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指标总体没有偏离。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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