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教基〔2026〕12号)以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规〔2026〕5号)文件精神及罗源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2026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要求,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遵循“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两城区(县城区和滨海新城,下同)中学按县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工作意见进行招生,乡镇农村中学按各校辖区就近招生入学。
二、招生对象
1.具备本县户籍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的2026年小学毕业生。
2.暂住在本县符合政策要求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在本县初中就学的2026年小学毕业生。
3.其他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2026年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在县内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应持招生政策要求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30日前在毕业学校报名。请家长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2026年2月份发布温馨提示)
2.在外地小学毕业需回本县初中就读的,应于7月1日至7月20日由监护人直接到县教育局初教科报名。随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毕业证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档案证明》或《20XX年XXXX初中招生登记表》。
四、资格审核办法
1.各小学应对毕业生的户籍、学籍、居住地、学生来源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初中学校招生条件的毕业生基本情况必须列表造册。
2.毕业生应填写《罗源县2026年初中招生登记表》相关信息(“毕业成绩”栏由学校负责填写“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等级),贴上近期1寸正面免冠(与毕业证同底)相片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操行评语由毕业学校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升学志愿栏按户籍地对应中学填写(符合县城区及滨海新城片区初中入学条件的按两城区划片填报相对应初中学校),监护人要签字确认。各小学对表内信息严格审查无误后,在“填报单位”处加盖公章。
五、县城区和滨海新城片区初中招生办法
(一)县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1.罗源三中及罗源一中初中部(三中片区)
①招收对象:凤山镇岐阳居委会、竹兜居委会、余家塘居委会、方厝村、东家林、北门社区、凤嘉社区(不包含后建的盛世名城小区)、凤美社区、凤东社区、闽凤社区(含金尊名城、正荣悦璟台小区)、东门社区(不包含金骏华府、观山府、锦辉佳园)、渡头新区(含香缇半岛、水岸菁华、江滨花园、香蜜湖)、松山镇渡头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政策生源。
②招收办法:按户籍划片招生。应大部分家长要求,并经征求多方意见,根据“多校划片入学”原则,将三中片区内对应的罗源三中、罗源一中两校七年级生源按招生计划数比例,分四组(实验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及其他三中片区生源)分别通过现场公开摇号方式招收两校七年级新生。新学年该片区内七年级生源有哥哥或姐姐学籍在且实际就读于罗源一中初中部或罗源三中的,在罗源三中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家长可在摇号招生之前申请“长幼随学”。
2.民族中学初中部
①招收对象:凤山镇西门社区、南门社区(含礼昌小区)、南门村、苏区村、管柄村、陈厝村、南洋花园、东门社区的金骏华府、观山府、锦辉佳园和凤嘉社区的盛世名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志愿报民族中学的本县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及政策生源。
②招收办法:按户籍划片招生。
(二)罗源湾滨海新城片区初中招生办法
按照县教育局2019年7月17日《关于滨海新城购房业主子女入学问题的公告》,2019年7月30日前购房业主适龄子女凭滨海新城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或者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盖章签证的购房合同、完税证明(即购房全额发票或带有权属转移契税发票)报名注册,如果房屋产权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子女及父母一方户口应与祖父母辈户口在同一地址,且祖父母辈户口簿有多个子女的,同一学段只能供其中一个家庭的子女在该划片学校就读。2019年7月30日后购房业主,需凭滨海新城户籍到划片区初中学校报名注册;蓝湾明珠小区招生办法参照滨海新城。
1.福建省罗源滨海学校初中部
①招收对象:滨海新城罗贵苑(1区)、罗昌苑(2区)、罗富苑(6区)、罗泰苑(8区)、罗兴苑(9区)及蓝湾明珠小区符合招生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及政策生源。
②招收办法:划片招生。
2.福州三中罗源校区
①招收对象:滨海新城罗盛苑(3区)、罗祥苑(5区)、罗锦苑(7区)、罗瑞苑(10区)、罗豪苑(11区)、罗嘉苑(12区)、罗玉苑(13区)、 罗吉苑(15区)、罗荣苑(16区)、罗杰苑(17区)、罗泉苑(18区)、罗旺苑(19区)符合招生政策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在招生划片区内购房(2019年7月30日后购房)未落户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若学位不足,则相应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安排到松山中学就读。
②招收办法:划片招生。
六、农村中学招生办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乡镇农村中学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即户籍在农村的小学毕业生到相应乡镇中学或户籍所在地临近的中学就近入学。
2.2026年秋季西兰中学、洪洋中学两所学校学生继续集中福州民族中学就读。
3.极少数因特殊困难或特殊原因需要在县城区初中学校和松山片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属地政府核实盖章报教育局初教科审核后,上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指福州民族中学、罗源二中、松山中学)就读。
七、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1.军人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联〔2022〕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榕政联〔2023〕1号)予以照顾安排。军人子女照顾对象申请就读县属学校的,由警备区(人武部)政治工作部门负责审核后函送县教育局复核并安排就学。需提供:①由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出具的函件(由人武部盖章确认);②军人身份证明;③军人结婚证;④家庭户口簿。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需提供:①资格证明材料(由县公安局盖章确认);②家庭户口簿。
3.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子女按《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建议》(榕政办〔2018〕279号)及《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罗政办〔2019〕13号)文件精神予以安排。需提供:①由县消防部门出具的函件;②家庭户口簿。
4.台胞及台胞子女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精神,台胞及台胞子女由监护人向罗源县委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罗源县委台办审核后统一造册函送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复核后上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台胞本人意愿及相关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台胞或台胞子女就读县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公办学校。需提供:①适龄子女或其父母的台湾户籍证明、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②罗源县台胞或台胞子女就读意向申请表;③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其一即可);④家庭户口簿;⑤营业执照(台商)。
5.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及外籍子女需要在暂住地就读的,可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①父母及子女身份证明材料;②父母及子女护照(或通行证);③子女在本县居住证明;④如监护人为非直系亲属,还需县外事办提供的证明或经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或监护人的监护公证;⑤监护人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
6.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同在片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按寄养亲属房产所在地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7.造福搬迁工程、县重点项目征迁过渡户子女由相关部门提供认定文件与适龄儿童名单函送县教育局或由适龄儿童家长凭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登记:①搬迁安置在日出香山小区且实际居住的原碧里乡梅花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就近安排三中片区;②搬迁安置在渡头片区且实际居住的原起步镇庭洋坂村、松山镇白水村(含西溪、半岭)、上土港村、下土港村部分(含自然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就近安排三中片区;③造福工程搬迁南洋新村且实际居住的原白塔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就近安排民族中学;④搬迁安置在滨海新城且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按滨海新城片区初中招生办法执行;⑤霍口水库造福搬迁工程安置在汉昇观澜小区的搬迁户籍小学毕业生安排松山中学就读;⑥其他造福搬迁工程、县重点项目征迁过渡户小学毕业生名单由相关乡镇或工作组提供文件认定。
8.户籍不在本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父母一方辖区内有效期内居住证等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且有富余学位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就读或入学办法:①优先安排持有两城区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②次优先安排父母中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半年以上或持有注册且实际经营半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③其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9.在学校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在居住地而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①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铁路建设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本县居住地亲属照管的学生;②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或外出务工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不含罗源县两城区间调动),需随父母居住地生活的本县户籍学生(结合学生父母房产、父母中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半年以上或持有注册且实际经营半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学生在居住地就读学校学籍情况等佐证材料进行认定)。此类生源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本县公办学校就读(指福州民族中学、罗源二中、松山中学等)。
10.2022年援沪医疗队十名队员子女、种粮大户子女(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文件)、两城区从事环卫、殡仪馆等特殊行业工作两年以上的员工子女需要在两城区就读的,可由其主管部门向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予以统筹安排入学。除上述对象外,国家、省、市、县正在实施的有关文件规定予以照顾的入学对象,按相应政策和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八、招生工作要求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及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及时公示新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招生氛围。
九、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7月上旬,制定招生工作意见,提交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2.7月下旬,招生工作意见经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罗源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3.两城区6月30日前提取今年七年级新生户籍,按照 招生方案划片招生。
4.6月1日—7月20日受理政策生源。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政策生源应于6月1日-7月20日携带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初教科登记申请学位。(2026年2月份发布温馨提示)
5.8月5日在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滨海新城金源商务中心5号楼18层)现场公开摇号产生罗源三中和罗源一中七年级新生名单,并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罗源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6.8月31日前,各校公布招生名单。全县初中新生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及要求到校注册。
7.9月1日,全县初中正式开学。
十、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26867635
十一、本意见未尽事宜由罗源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县城区和滨海新城片区初中招生范围
罗源县教育局
2026年7月25日
附件
县城区和滨海新城片区初中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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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招生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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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一中 罗源三中 |
凤山镇岐阳居委会、竹兜居委会、余家塘居委会、方厝村、东家林、北门社区、凤嘉社区(不包含后建的盛世名城小区)、凤美社区、凤东社区、闽凤社区(含金尊名城、正荣悦璟台小区)、东门社区(不包含金骏华府、观山府、锦辉佳园)、渡头新区(含香缇半岛、水岸菁华、江滨花园、香蜜湖)、松山镇渡头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政策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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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中学 |
凤山镇西门社区、南门社区(含礼昌小区)、南门村、苏区村、管柄村、陈厝村、南洋花园、东门社区的金骏华府、观山府、锦辉佳园和凤嘉社区的盛世名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志愿报民族中学的本县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及政策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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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滨海学校 |
滨海新城罗贵苑(1区)、罗昌苑(2区)、罗富苑(6区)、罗泰苑(8区)、罗兴苑(9区)及蓝湾明珠小区符合招生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及政策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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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中罗源校区 |
滨海新城罗盛苑(3区)、罗祥苑(5区)、罗锦苑(7区)、罗瑞苑(10区)、罗豪苑(11区)、罗嘉苑(12区)、罗玉苑(13区)、 罗吉苑(15区)、罗荣苑(16区)、罗杰苑(17区)、罗泉苑(18区)、罗旺苑(19区)符合招生政策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在招生划片区内购房(2019年7月30日后购房)未落户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若学位不足,则相应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安排到松山中学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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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中学(含原外洋中学) |
明日之星小区、汉昇观澜小区、正祥特区(不要求户籍);岐后村、南岐村、岐头村、树柄村、上杭村、坑里村、新村下村、小获村、吕洞村、泥田村、迹头村、乘风村。 原外洋中学:外洋村、北山村、选屿村、盛头村、大获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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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里中学 |
长基村、碧里村、亭下村、西洋村、东洋村、里澳村、牛澳村、先锋村、燕窝里村、玉莲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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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坑中学 |
廪头村、溪边村、牛坑村、廪尾村、新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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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坑中学 碧里中学 |
濂澳村、吉壁村(凭学生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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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乡镇中学 |
按照户籍录取对应乡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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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教育局办公室 |
2026年7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