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我县适龄智力障碍及孤独症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规〔202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特殊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的原则,组织本县辖区内适龄智力障碍及孤独症儿童少年入学。
二、招生计划
1.一年级:8人
2.七年级:本校直升(10人)
三、招生对象
1.罗源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县招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智障及孤独症儿童入学;罗源县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就读。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量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2.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没有自伤、自残、攻击性行为,身体健康;
(2)未丧失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四、报名流程
2026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家长带学生到罗源县特殊教育学校现场评估报名,并提交材料。
五、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孩子本人页及孩子父母页);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3.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一年医院诊断证明(如孤独症行为评估、社会适应行为评估等);
5.计划免疫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疫苗接种卡查验证明(当地卫生院即可打该证明);
6.康复机构培训证明及近半年的评估或小结材料;
7.1寸免冠彩照4张;
8.近期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项目:体格检查(内科、外科、五官科等)、血液分析、肝功、肾功、心电图、胸透、肺结核检查(缺一不可);
9.若是低保户,请带上低保证明。
六、其他事项
1.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一方辖区内有效期内居住证或不动产权证书;③如父母中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半年以上或持有注册且实际经营半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可提供;④残疾证。
2.相关证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入学资格。
3.学校免收学杂费、教科书费、寄宿生免收寄宿费,并按政策对学生进行生活费和交通费补助。
4.报名后,学校招生小组审查预报名儿童有关资料,根据适性评估,对所有参加预报名的儿童提出合适的教育安置方式(特殊学校就读或原籍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同时据学校招生容量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并于9月1日前在学校公众号公布初步结果。
5.为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和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申请就读学生中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或其他重大疾病的,其家长应如实告知,如有意隐瞒,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6.已在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属于本次招生对象。
7.本方案未涉及的内容以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双拥路可溪18-1号
联系电话:0591-38191868 15060689612
联系人:陈老师
八、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为华
副组长:黄 珍
成 员:全体教师
具体招生工作安排:
评估组:
1组:卓明星 胡晓青 兰秋新(拍摄);
2组:黄 珍 陈 钗 尤彩兰 黄翠娟(拍摄);
候场组(组织家长填、收材料):兰丽婕 周铃镕;
课堂观察组:林晨曦,沈雪玲。
附件: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规〔2026〕5号)
罗源县教育局
202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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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教育局办公室 |
2026年7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