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商品有机肥推广、耕地质量监测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6〕38号)
2.补助对象:商品有机肥补贴对象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每个推广片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每片补助3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有机肥并施用。
4.补助标准:按照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商品有机肥每个推广片补贴3万元。
5.申报程序:申报主体提供申报材料,县农业农村局将择优确定实施对象,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咨询电话:0591-26865568
监督电话:0591-26831778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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