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罗源县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安置评估工作的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8-28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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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入学(园)评估与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教规〔2026〕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罗源县辖区内常住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安置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

  凡属罗源县辖区内常住人口、符合入学年龄要求,申请入读我县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儿童少年(不含2026年已申请延缓入学),其监护人可自愿申请参加入学安置评估。其中,有意愿就读罗源县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儿童少年,应接受罗源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符合条件的方可入读。(已接受市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的无需再报名评估。)

  二、时间安排

  报名及评估时间: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及评估地点统一设在罗源县特殊教育学校(罗源县凤山镇双拥路可溪18-1号)。

  三、报名材料

  所有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具体如下:

  1.特殊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家长知情同意书(见附件);

  2.特殊儿童少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

  3.残疾证、三甲医院医学诊断证明(孤独症儿童必备)、既往康复证明(如有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

  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

  5.特殊儿童少年一寸免冠证件照4张(交原件)。

  四、评估人员

  县教育局委托罗源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教育、心理、残疾评定等方面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参加评估的具体专家名单根据相应批次评估对象的类型、特点等具体确定。

  五、评估结论

  针对适龄特殊儿童少年,评估结论将明确以下三种安置意见: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含远程教育)。

  六、具体安置

  罗源县教育局将根据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专家评估结论,统筹做好辖区内适龄特殊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工作,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其中,经评估适合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招生方案和实际学位情况予以接收;对因学位不足未能接收的,可由罗源县教育局按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统筹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七、其他事项

  请监护人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评估,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估申请。咨询电话:0591-38191868、陈老师15060689612(正常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罗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罗源县教育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