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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福建省罗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林伟烨同志(男,罗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专职),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聘用期限为五年,自2026年10月19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福建省罗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