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罗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法治罗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取得新进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铸魂强基筑根本,统筹引领聚合力
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罗源建设全过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其纳入全县发展总体布局和年度重点工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最新法治建设精神和要求,研究审议《罗源县2025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年度重点任务。持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述法评议工作,2025年组织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推动述法工作走深走实。强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依法行政提效能,规范履职显担当
一是政务服务效能再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承接并发布国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套餐41组。“无证明城市”应用成效持续推进,使用“无证明系统”出具证明材料372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率100%。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强攻坚项目全过程审批服务保障,全年累计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1216件,为开发区和台商投资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96次,运用“云代办”帮办代办审批事项90件。持续落实“好差评”制度,“好差评”评价数41979件,非常满意99.99%,满意0.01%。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更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闽执法”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全程网录、实时可查。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和常态化抽查,全年评查案卷162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举办全县执法业务培训班,参训110人次。推动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压减行政检查15次。
三是行政权力运行受监督。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聚焦工程建设、政府资金分配使用、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有效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县人大联合县检察院聚焦社区矫正调查评估领域实施精准监督,有效推动了调查评估工作规范化开展。
(三)坚守公正护民生,提升公信聚民意
一是深化府院协同联动,源头化解行政争议。持续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常态化机制,定期会商行政争议化解、依法行政推进等重点工作。邀请法官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法律培训,覆盖执法骨干200余人次,从源头上提升行政队伍法治素养。构建跨区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3+N”机制,推动法治专业力量参与协调行政案件,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践行便民利民宗旨。持续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综合服务窗口整合升级,归集户政、治安、出入境、交警等高频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规范开展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工作。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筑牢争议化解防线。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规范案件审理与决定程序,聚焦争议焦点精准审理,着力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紧扣“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目标,强化复议决定文书的说理性,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2025年度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7件,调撤结案率稳步提升。同步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通过健全机制、强化督导,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化、常态化落实落地,督促各单位切实尊重、坚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5年以来,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
(四)特色普法强根基,提质服务暖民心
一是普法宣传创新拓展。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紧盯“关键少数”,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次3人,合格率100%。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结合我县地域特色,开展法治书法宣传活动,持续打造“畲乡普法”“普法快板”等特色品牌。同时,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于环松山湖公园设立法治宣传教育点,并升级八井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使法律触手可及。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推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高效运作,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超300人次。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全年办理公证1893件。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2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8.69万元。持续深化公共法律热线服务,2025年度“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累计受理群众咨询4026人次,有效满足了群众与企业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在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7个。依托综治中心,创新整合派出所、司法所及律师等多方资源,构建“两所一律一中心”的多元调解机制。根据各乡镇不同特点,成立品牌调解室,如“陈丽琴县级金牌调解工作室”“雷哥调解工作室”“邻亲调解工作室”等,利用品牌调解室调解员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群众基础,化解民间纠纷。2025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24件,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法治赋能优环境,护航发展增动能
一是制度保障更加健全。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从源头上筑牢政策出台质量防线。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按要求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全年报备及时率与规范率均实现100%。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3件,开展重大政策措施会审6件,提出修改意见5条。
二是法律惠企精准高效。主动开展“法治体检”“律企同行”等专项行动,为民营企业精准提供合规指引与风险预警服务。健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及快速办理机制,依法平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与合法权益。
三是信用监管效能彰显。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对信用良好企业“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依法加大检查频次和惩戒力度。全年组织跨部门联合抽查5次,检查市场主体186户。
二、存在的问题
2025年,罗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如: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仍需持续加强。
三、2026年工作要点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等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述法制度,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聚焦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效。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依托“闽执法”平台,推进“扫码入企”和“综合查一次”等工作,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三)健全化解机制,守护公平正义。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优化“12348”热线和网络平台服务。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做好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重点领域矛盾化解工作,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四)创新普法模式,厚植法治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群体,分层分类开展精准普法。探索普法新形式,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
(五)建强骨干队伍,强化人才支撑。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法治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积极参与法治建设。
(六)压实主体责任,凝聚推进合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夯实法治基础。及时总结推广法治建设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