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03-1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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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罗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述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专项工作汇报,深入研判并破解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始终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核心议程,持续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以系统化、常态化举措全面筑牢法治建设工作根基,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强化法治保障,严格遵循《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工作流程》等规范要求,全面落实执法查处分离制度,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通过市局统一协调,与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王晓昉、郑鑫律师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对我局的执法事务进行指导,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供专业法律支撑。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与效能

  1. 严把执法主体与案件质量关。一方面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全面排查行政检查实施主体,逐一核验执法人员资质,坚决杜绝“无证执法”等问题,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开展执法案件专项核查,对近年来办理的案卷、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审查,重点检查案件办理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整改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2. 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系统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中授课、案例解读等方式,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法律条文内涵,提升依法执法能力。二是搭建执法经验交流平台,执法大队按季度组织“我的执法我来讲”活动,鼓励执法人员分享执法经验、开展案例分析、交流工作心得,促进执法人员之间互学互鉴,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3. 创新执法模式与监管方式。一是推行“服务型执法”转型,建立“企业点单-部门响应”机制,提供“应约式”精准指导,2025年我局帮扶企业在线缓装核查6家次,为1家新建较大环境风险等级企业在建设前期提供专业指导与帮扶,以期科学规划、源头防控环境隐患,保障企业安全稳定运行。二是优化信用监管体系,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告知信用修复权益,为2家申请信用修复企业提供指导答疑,助力企业“纠错复活”。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入企检查流程规范,检查前严格执行行政检查审批程序,确保检查活动合规启动;检查中严格实行“两人持证执法”,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并对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四是采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模式,科学制定入企检查计划,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对34家企业开展非现场监管,每日安排专人调度数据,通过技术赋能有效减少重复检查、过度检查。

  4. 生态环境执法刚柔并济,既以刚性手段筑牢法治底线,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今年以来已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起,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共计101.05万元,通过严格执法及典型案件查办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遏制各类违法行为;又以柔性举措传递执法温度,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落实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措施,让行政执法既彰显法治力度,又饱含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力守护生态环境安全。

  5. 创新案件研讨,提升办案质量。一是优化案件分析会组织模式,推动法制人员提前介入案件讨论,在案件办理初期提供专业法律指导,确保案件办理方向合规。二是扩大案件分析参与范围,组织全体一线执法人员参与讨论,鼓励执法人员从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建议,通过集体研讨梳理案件疑点、难点,提升案件办理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三)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执法实践深度融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格局。一是在面向群众宣传方面,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在社区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主题横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二是在针对企业普法方面,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借助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执法契机,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精准普法。三是充分激活局内宣传阵地,依托机关一楼大厅LED电子屏幕,构建常态化普法窗口,全天候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重点法律法规条文解读等内容,通过多维度宣传举措,不断扩大环保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局及周边区域营造出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规范化程度仍有提升空间。尽管通过专项整治,执法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细节问题。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法律适用精准度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领域新修订法规、专项规章掌握不扎实。

  (三)普法形式还是以传统的宣传方式为主。当前法治宣传多以“普及法规条文”为主,未能精准覆盖企业实际需求;同时,普法形式较为传统,趣味性不强,群众参与度有待提。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法治意识培育,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水平。

  (二)严格环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内容合法化。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成好各项工作,切实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四)持续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聚焦法律法规深度解读、执法程序规范化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精准化、高效化专项培训,通过典型案例讲解、模拟执法演练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应对复杂执法情况的能力。

  (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拓展普法宣传的覆盖面。针对偏远农村地区,开展“环保法律下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

                                                        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