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遵循审批程序与流程,全年累计办理各类行政许可624件。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8份,完成医疗机构延续、变更及新证审批89家,开展医疗机构校验80家。
在行政执法领域,通过日常监管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职业与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领域实施全面监督。全年共开展行政监督检查193次,检查各类单位752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2份。立案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3件,处罚金额总计18.85万元。全年未实施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行为。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夯实行政执法基础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并公布执法主体名单。共有4名符合条件且持有效证件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与上岗工作。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组织执法干部专题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等文件,精准把握重大决策法定要求与程序规范,确保依法决策机制落到实处,有效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与执行力。
同时,聘请宽达律师事务所王标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纠纷调处等工作中充分听取法律意见,为依法履职提供专业支撑。
(三)落实普法宣传责任,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多头推进普法宣传。一方面,在“4·25”预防接种宣传日、“8·19”医师节、“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节点,通过发放资料、设置展板、开展讲座等形式,面向公众既宣传卫生知识科普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另一方面,对企业、机构等主体做好法律法规宣教。在执法过程中,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以案释法,讲清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未发生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领导干部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我局党组坚决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引导全体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各项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不断提升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
对照《中共罗源县委办公室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在此基础上,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全面推行实施前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机制,有效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各项行政决策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三、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但对照上级要求,我们仍存有不足:
一是新录用持证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尚有欠缺。今年来虽有新考取执法资格的人员补充入队,但其在法律适用、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实务经验与独立胜任能力仍有不足,距离熟练开展综合监督执法的要求存在差距。
二是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与创新性有待加强。现有普法形式仍以传统途径为主,新颖性、互动性不足,难以有效吸引广泛关注。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主动参与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提升治理的能力仍需提高。
三是整体执法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在复杂案件处理、法律法规精准运用、执法程序规范执行等方面能力尚显不足,执法过程的精细化、标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严格遵循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法治引领和保障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依法行政。按照上级标准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优化权责清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操作流程,全面提升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的规范性与公信力。
(二)着力锻造过硬执法队伍。制定实施针对性强的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尤其加强对新取得执法证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实战带教,通过系统训练、案例研讨、以老带新等方式,加速其理论知识与执法实践的结合,尽快提升履职能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卫生监督队伍。
(三)全面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卫生健康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创新宣传载体与形式,积极运用新媒体、以案释法、专题活动等多种手段开展普法。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与督促,切实提升业务及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依法、解决靠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