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罗源县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罗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6-05-28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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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类型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时间节点

1

罗源县公安局

系统内普法

执法民警、法制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福建省公安机关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处置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课程

培训讲座

1.根据统一安排集中授课

2.贯穿日常管理工作

2

系统内普法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民辅警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三个规定等相关文件

县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局务会、派出所会议等

学习、培训、会议、考试

1.根据统一安排集中授课

2.贯穿日常管理工作

3

罗源县公安局

社会面普法

涉外企业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宣传册、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宣传立牌、微信、办证大厅LED等

发布办事指南

面向群众宣传

制作宣传海报

贯穿全年工作

4

社会面普法

社会公众

服务对象

管理对象

执法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培训材料、宣传资料、LED屏、横幅、海报、讲座、微信等等

开展线下宣传

全年定期,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及反恐法颁布纪念日等特殊节点

5

社会面普法

社会大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信访工作条例》

街道宣传栏、公告栏、LED屏等融媒体平台

1.前往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向辖区群众普法宣传

3.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1.全年常态化开展

2.结合宣传月宣传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6

社会面普法

青少年、社区(农村)群众、企业人员、微信网友、社区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宣传条幅、网络(抖音、微信公众等)、展板、宣传册等

现场宣传、微信推送、110电话咨询、以案释法、法律咨询

宪法宣传日、日常工作

7

罗源县公安局

社会面普法

社会大众

习近平法治思想(侧重沿海农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反走私反偷渡、严防涉海类违法犯罪等部分内容)、《福建省海岸治安管理条例》《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条例》

广场、公园、长廊、融媒体设备、围挡、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微信、微博、APP、网站、宣传册(折页)、阅报栏、宣传栏、LED屏

1.在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反走私反偷渡、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展示、以案释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品(册)等方式宣传反走私反偷渡、严防涉海类违法犯罪法律法规常识

2.在沿海重点港澳口码头建设长期性反走私反偷渡、严防涉海类违法犯罪宣传(栏)牌

3.联合反走私执法部门、深入基层、进出口企业对特定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建立普法与执法实践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

3-12月份

8

社会面普法

社区(农村)群众

渔船民

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重点内容(侧重沿海农村)、《福建省海岸治安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及处置非法采捕红珊瑚船舶和涉渔“三无”船舶的意见》

公园、长廊、围挡、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刊物)、网站、宣传册(折页)、阅报栏、宣传栏、LED屏

1.渗透于辖区渔船民日常管理中;       

2.结合休渔期常态化走访进行宣传    3.辖区人员以常态化法制宣传为主

全年开展常态性普法,并利用休渔期对辖区渔船民进行集中普法

9

罗源县公安局

社会面普法

驾驶员

社会大众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72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46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157号令)等

法制教育基地、公园、长廊、融媒体设备微信、宣传册(折页)、阅报栏、宣传栏、LED屏、展板、传单等

广场集中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公安自媒体推送、展板、传单

1、110宣传日(1月10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22周年(5月1日)     3、贯穿全年交通管理工作

4、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12月2日)      5、计划在2026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6、计划在2026年12月2日开展第十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10

社会面普法

社会大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广场、公园集中宣传、法律咨询,宣传册、横幅、广播等

1.挂横幅、发宣传册、广播等      2.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

“5.15经侦宣传日”

11

社会面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宣传展板、宣传册、宣传袋

广场(重点区域)集中宣传、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

1.第十三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3月份)

2.全年适时开展

12

社会面普法

社会大众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

宣传展板、宣传册、宣传袋

集中宣传、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

森林防火期开展

13

罗源县公安局

社会面普法

全体网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职能法律法规

互联网

网络宣传

全年

14

社会面普法

社会大众

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现场

进社区

202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

15

社会面普法

社会大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关于毒品犯罪惩处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平台、视频号平台、横幅、展板、传单、城市中心大型LED宣传屏幕、楼宇、禁毒宣教室、禁毒品牌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基地

禁毒咨询、禁毒讲座、展览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发放禁毒普法材料,制作禁毒普法专栏,利用禁毒教育基地等线下固定宣传阵地和微信平台、视频号线上宣传教育平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实地走访检查,发布易制毒普法宣传信息。

全年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在6月一整月,特别是“6.26”国际禁毒日全力营造禁毒宣传高潮,另外,抓紧春节旅客流动高峰、青少年学生毕业、开学、各大节日期间加强宣传力度。

16

社会面普法

企业人员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培训讲座、宣传栏、作业现场等

现场以案释法、法律咨询

贯穿全年工作

17

社会面普法

社会大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微信、宣传册(三折页)、海报、展板、LED屏

1.现场宣传,发放宣传册,摆放宣传展架

2.网络宣传普法

3.结合日常走访工作进行宣传

1.贯穿于执法过程;

2.“415”全民国家安全日

3.宪法宣传周

18

社会面普法

社区居民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相关培训会、课程、宣传条幅、展板、宣传册等

现场宣传

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日

19

罗源县公安局

执法过程中普法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相关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现场,宣传条幅、展板、宣传册等

以案释法、法律咨询

日常管理工作中

20

执法过程中普法

驾驶员

社会大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72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46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157号令)等

宣传条幅、展板、海报、传单以及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

结合日常交通违法查处、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等

贯穿全年交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