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 1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系统内普法 | 干部职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 法律讲座、文字资料、学习园地 | 集中培训、法律讲座、以案释法、条文解读、学习交流等 | 全年持续开展 |
| 2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社会面普法 | 青少年、社区(农村)群众、企业员工等社会大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法》《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 | 文字资料、网站、微信、微博、宣传册(折页)、宣传栏、LED屏等 | 宣传资料、动漫、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知识竞赛、现场活动等 | 结合“3·15”、“4·26”、“5·20”、“12·4”等普法重点节点开展;全年持续开展 |
| 3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执法过程中普法 | 监管对象 |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等 | 文字资料、网站、微信、微博、宣传册(折页)、宣传栏、LED屏等 | 监督检查、简报通报、现场讲解、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 | 全年持续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