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

来源:罗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1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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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源县应急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张立东;联系电话:0591-26856939 

  1.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2.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信访等; 

  3.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部门各项资料综合汇总; 

  5.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 

  6.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7.编制全县综合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8.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负责人:林韧;联系电话:0591-26858115 

  1.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2.组织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的重大问题; 

  3.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 

  5.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6.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 

  7.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8.承担本部门行政服务窗口工作; 

  9.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三)综合监督管理科

  1.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承担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4.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5.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6.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谢俊杰;联系电话:0591-26858115 

  1.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开展应急会商,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 

  3.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 

  4.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5.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6.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7.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8.协调落实有关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