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福州市职业技能大赛(茶叶行业)竞赛的通知

来源: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6-08-1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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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福州市职业技能大赛(茶叶行业)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充分发挥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作用,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促进茶叶行业技能交流与创新,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总工会、仓山区人民政府将于2016年9月12日- 14日联合举办“2016年福州市职业技能大赛茶叶行业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体系与职责

竞赛设组委会和执行委员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执行委员会由承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竞赛执行委员会负责参赛选手报名受理、竞赛场地设备、宣传、接待、安全卫生、赛事事务等具体工作。

二、竞赛工种与等级

竞赛设茶叶加工工、茶艺师、评茶员三个工种,由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仓山区总工会、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承办,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仓山区职业技能鉴定站、福建春伦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茶叶协会协办。竞赛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标准组织,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以实际操作比赛为主,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

三、奖项设置与表彰奖励办法

1.原则上每个项目工种按参赛人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分别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6年福州市职业技能大赛(茶叶行业)竞赛金奖、银奖和铜奖”;竞赛并设优秀组织奖。

2.每个工种选手个人奖励办法:参赛选手理论、技能成绩合格的,持中级职业资格证书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赛前无技能等级证书的选手颁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第1名直接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并认定为技师(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在原有技能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至技师(赛前资格等级认定以报名截止日为准)。

3.对每个工种个人第1名、第2-3名、第4-6名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竞赛奖励金。

4.团体奖设置:每个工种报名超过3人的企业,取选手前3名的成绩总和为团体成绩。团体奖设前六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5.优秀组织奖:每个工种优秀组织奖3名,对竞赛组织工作开展优秀的团体,授予优秀组织奖奖牌。

四、报名资质要求

1.选手资质要求:参赛选手年龄限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⑴持相应技能工种中级工职业证书

⑵未取得中级资格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经单位推荐,竞赛组织委员会同意方可参赛。

团体报名以企业为单位,需3名以上选手参赛。

2.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0日-8月31日,参赛选手应填写竞赛报名表(附件3)1份,并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从业相关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免冠证件照2寸3张。团体报名的在提交个人参赛材料的基础上,由企业汇总提交竞赛选手花名册(附件4)1份。

报名联系人:郭可文,联系电话:83426134、15505911980

3.选手资质审核:选手资质审核由福州市鉴定指导中心负责。

4.每个县(市)区应积极踊跃组织选手参加不少于一个工种的竞赛,每队选手最少3 人,每个工种最少3人参赛,最多不超过30人。

五、其他

1.竞赛通知、技术文件及理论复习资料等竞赛相关文件资料近期在报名选手群上公布。

2.竞赛具体事项和评判标准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3.竞赛所需经费由仓山区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附件:1.2016年福州市职业技能大赛(茶叶行业)竞赛组委会名单

      2.2016年福州市职业技能大赛(茶叶行业)竞赛执委会名单

      3.2016年福州市职业技能大赛(茶叶行业)竞赛申报表

          4.2016年福州市职业技能大赛(茶叶行业)竞赛选手花名册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总工会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