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A级景区:
现将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落实〈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文旅综〔2019〕16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罗源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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