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婚育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服务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6-10-2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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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背景依据

为落实国家、省、市鼓励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相关工作部署,罗源县住建局结合本县公租房管理实际,出台婚育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专项保障公告。文件印发前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局长办公会审议等法定流程。本公告于2026年10月27日印发,2026年11月16日正式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二、目标任务

依托现有政府以购代建公租房房源,对符合条件的婚育家庭实施差异化倾斜配租,优化公租房保障服务,缓解婚育家庭住房困难,支持生育政策落地,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三、范围期限

适用范围:本县符合条件的两类婚育家庭。

实施期限:自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无明确截止时间,直至文件废止或修订。

五、主要内容

1.涉及群众等办事的,要说明利民措施,执行标准、受理单位、办事程序、需要材料、办理时限等。

(1)房源情况:全县共有615套政府以购代建两居室公租房,建筑面积48.46?71.12㎡。差异化配租标准:65㎡以下房源面向一人户;65㎡及以上房源面向二人及以上家庭户。房源充足时及时受理匹配;房源紧张时启动专项轮候。

(2)倾斜保障措施:

①一类新增申请婚育家庭:2026年3月5日(含)之后本县首次婚姻/生育登记,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家庭,优先匹配65㎡及以上大户型,不用先承租小户型;家庭人口增加可随时申请户型面积提档升级。

②二类存量持证保障家庭:2026年3月4日(含)前已取得公租房资格或已承租,后续发生初婚、初育造成人口变动的家庭,原有户型不足可申请提高保障档次,纳入专项轮候库,同等条件优先调换大户型。

③轮候梯度优先级:三子女家庭>二孩家庭>单孩家庭。

(3)受理单位:罗源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无小区代办点。

(4)办事程序:现场提交材料→现场核验初审→建立档案→户型匹配或调换;房源紧张建立轮候台账,配租调换结果对外公示。

(5)提交材料:

通用材料:申请表、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书、出生医学证明;

存量承租家庭额外提供:租赁合同、公租房保障资格证明。

(6)办理时限:房源充足及时受理匹配;房源紧张进入专项轮候,按轮候顺序依次安排。

2.涉及执法事项的,要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本文件属于普惠民生规范性文件,不新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无新增执法内容。

3.涉及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要说明创新点。

在落实上级婚育家庭住房保障相关要求基础上,立足本县现有公租房存量房源,设置梯度轮候优先权,按子女数量划分优先等级;区分新申请家庭、存量已承租家庭两类群体分别制定户型优先配租、调换政策,实现存量、新增婚育家庭全覆盖。

4.涉及规章、文件修改的,要说明异同点。

本公告实施后,原有公租房相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新增婚育家庭专项倾斜配租政策,针对初婚、初育家庭开放大户型优先分配、户型提档升级、优先调换等便利;新增多子女梯度优先轮候机制,原有普通公租房配租基础规则保持不变。

六、解决问题

解决婚育家庭因结婚、生育带来家庭人口增加、原有公租房面积偏小居住紧张的难题;打通存量承租婚育家庭住房面积升级通道;优化轮候分配规则,让婚育家庭在公租房配租、调换中获得优先保障,减轻婚育家庭住房压力。

七、注意事项

1.认定标准:夫妻任意一方存在初婚、初育情形即可认定为对应家庭,分为初婚家庭、初育家庭。

2.办理方式:前往罗源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现场提交材料,小区无代办点。

3.公示监督:配租、调换结果在县政府官方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收费说明:本政策不新增任何收费项目。

八、关键词诠释

1.政府以购代建公租房:由政府收购存量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保障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2.一类新增保障申请家庭:2026年3月5日(含)之后在本县完成首次婚姻登记或首次生育登记,申请公租房且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

3.二类存量持证保障家庭:2026年3月4日(含)前,已经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或者已经承租公租房,后续发生初婚、初育,带来家庭人口变动的家庭。

4.专项轮候库:房源紧张时,符合条件的婚育家庭纳入专门轮候台账,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