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07-1200-2008-00003 文号 罗公综〔2008〕6号
发布机构 罗源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8-01-18
标题 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11107-1200-2008-00003
文号 罗公综〔2008〕6号
发布机构 罗源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8-01-1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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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公综[2008]6号

 

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派出所、交巡警大队、局机关有关部门:

2008年春运将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为期40天。为确保我县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2008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局《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就做好我县2008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强化源头管理、路面巡逻监控和定点执勤,严管、严查、严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城乡干线道路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力争实现以下目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数与去年春运同比零增长,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了做好2008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局成立200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林修实任组长,县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张新豪,县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林茂建,交巡警大队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局办公室、政治处、指挥中心、纪委监察室、交巡警大队综合科、中队负责人和各派出所分管理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春运办”)挂靠交巡警大队,由县局党委委员、交巡警大队李建国大队长任主任,成员由交巡警大队抽调人员组成,联系人:林清,电话:26837781,手机:1379935233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推进。

(二)实行领导挂钩责任制。春运期间继续实行领导挂钩责任制,交巡警大队领导对各派出所工作进行挂钩指导(见附件1)。各派出所要紧密接合辖区实际,做好春运管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客运企业交通安全责任制。各派出所、交巡警大队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履行安全责任主体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客车春运安全。一是交巡警大队春运前要通报或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的客运企业;二是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要督促客运车站严把出站关,严禁客车出站超载或人货混装。三是交巡警大队、派出所要督促客运企业在1月22日前,对参加春运的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到期未进行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严禁参加春运;四是交巡警大队要认真抓好客运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审查,禁止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有主要以上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2006年7月10日以来有累计2次超员或2次超速20%以上、1次超员50%以上和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客车驾驶人从事春运;五是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交巡警大队应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向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必要时停运整改;六是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要督促客运企业在春运前,对参运驾、乘人组织安全教育,确保参运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规范;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要督促辖区客运企业落实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禁止客车载客营运的规定,同时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八是要对超速50%以上、客车超员20%以上的,除依法处罚驾驶人外,要及时通报车辆登记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二)突出重点车型,强化校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整治。在落实好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同时,各派出所、交巡警大队要把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作为春运期间的管控重点。一是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寒假和开学前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确保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二是通过查扣车辆、严厉处罚、强制报废等强有力的措施,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三是对无证运输、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车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化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或者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通报相关部门,情节严重的要建议取消危化品运输资格。

(三)最大限度减少隐患,强化交通危险路段安全防范。一是1月22日前,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要会同公路、安监等部门,完成对辖区三级以下(含)公路夜间客运车辆禁行标志、事故多发点段警示标志的设置;二是对2007年排查出但尚未整改完成的交通危险路段,要再次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尽快完成整治任务。春运前无法完成的,要商请相关部门完善标志及应急预案,同时增派警力严防死守;三是要会同相关部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进一步排查、完善一批国、省道干线公路警示标志、让行标志和指路标志;四是对正在施工、春运前未能完工的路段,要及时与责任单位联系,或调整工期,或采取安排绕行路线及单向通行等措施,并提前公告。

(四)营造浓厚氛围,强化春运安全宣传。各单位要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贯穿于春运工作始终。一要主动与省、市、县新闻媒体联系,在县有线电视台或是新华网罗源湾频道开办固定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实时反映我县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并及时曝光典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促进社会对春运交通安全形成共识。二要认真开展1月23日2月22日的全国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组织民警深入客运站、客运企业以及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农村集市、中小学校、广场、交通安全服务站等场所,向各种人群尤其是司乘人员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教育专题片、展示宣传挂图、分发宣传资料、出动流动宣传车。三要在客运场站、主要路口、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等悬挂横幅标语、举办安全图片展,广泛宣传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求,营造浓厚的春运交通安全氛围。

(五)严格有效运作,强化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工作。今年,我县将延续去年的春运模式在104国道我县白塔水古路段设立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104国道2251KM+700M),由交巡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和白塔派出所轮流负责对进、出服务站7座以上营运客车逐车检查登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为过往车辆提供便民服务。检查情况按照《2008年春运安全服务站检查登记表》(见附件2)做好登记。重点检查:是否超员、人货混装;查验车辆年检情况;检查卧铺客车是否擅自加铺加座、加装车顶行李架、车窗玻璃栅栏、卧铺阻挡安全门;查验单程运距高速公路600公里、普通公路400公里以上的长途车是否配置2名驾驶人,驾驶人是否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驾车超过8小时;协助交通部门及时为超载车辆卸载分流旅客,为司乘人员提供休息便利、信息咨询和宣传教育。春运服务站要确保位置合理、人员落实、分工明确、制度规范、保障有力。

(六)形成路面高压态势,强化道路巡逻管控。交巡警大队要结合我县实际,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作出研判,要根据交通流、重点交通违法及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将警力最大限度地投入到路面。一是严厉查处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超员的一律卸载转运,对车况不良或驾驶人严重疲劳、酒后驾驶等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滞留车辆直至隐患排除。二是加大对客运车辆及驾驶人运行过程的动态监控力度,协调交通运管部门在客运车辆粘贴或在公路沿线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发动旅客举报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强对节前、节后和元宵节前后人流往返交通高峰期的交通监控。四是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于1月23日2月1日2月14日2月22日与省厅同步,组织4次全县统一行动,重点整治超速、客车超员(客运车辆免票儿童总数不得超过车辆核载人数的10%)以及疲劳、无证、酒后驾驶和拖拉机、“小飞鹿”等“五小车辆”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是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要适时在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前后和周边路段安排警力便衣巡逻,查纠超员客车卸客接驳、绕行躲避检查等行为。六是交巡警大队要做好客车超员、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的汇总工作,每10日通报当地交通运管部门及相关企业。

(七)妥善处置交通突发事件,强化区域协调作战。交巡警大队要加强与相邻的宁德市交警支队、连江交巡警大队、马尾交巡警大队和高速交警的联系,协商落实联勤协作机制(包括对春运服务站的联动执勤),做好应对恶劣气候、重大交通阻塞和突发事件的交通管制工作,制定详细的组织分流预案,特别做好沈海高速公路封道期间,104国道我县管柄“黑点”路段的管控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预案,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视情况及时通报相邻交警支队、大队协作,同时向社会发布管制信息,并报告市局春运办。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要层层动员,树立“春运安全责任重予泰山”的意识。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源头管理和路面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死亡以上交通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二)加强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督导。春运期间,交巡警大队要建立领导挂钩制度,层层包片督导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各派出所、交巡警大队领导至少要有20天以上时间在基层参战,交巡警大队领导要亲临一线带队工作,路面民警要按勤务安排在岗管事。届时县局将组织警务督察队对各地开展的春运工作进行明查暗访。不定时通报春运督导情况。

(三)加强信息沟通。各派出所、交巡警大队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制度,加强值班备勤工作,保障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畅通,要落实专人做好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传递,随时浏览市交巡警支队办公网页,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和要求。春运期间,有关信息上报要求:一是县局“春运办”要在每周一9:00前填报春运管理信息周报表(见附件2),并传真局“春运办”;二是交巡警大队对发生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堵塞,要立即上报交巡警支队(值班室:87027000,传真:87551938)。三是交巡警大队要于3月1日上午将春运工作总结网传市局“春运办”;四是春节放假期间(2月6日2月13日),交巡警大队由值日警官负责将春运报表传真至交巡警支队值班室。

 

 

                                   罗源县公安局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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