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07-3000-2017-00009 文号 罗公﹝2017﹞29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7-08-14
标题 关于薛诗婷等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派出所、大队,局机关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党委会研究决定:薛诗婷同志调政工室工作。张晟玮同志(副股级)调法制大队工作。曾超同志调治安大队工作。郑能筹同志调松山派出所工作。凌榕同志调看守所工作。请以上9位同志接到通知后,于8月16日上午9:00到政工室报到。
索 引 号 FZ11107-3000-2017-00009
文号 罗公﹝2017﹞29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7-08-1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薛诗婷等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派出所、大队,局机关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党委会研究决定:薛诗婷同志调政工室工作。张晟玮同志(副股级)调法制大队工作。曾超同志调治安大队工作。郑能筹同志调松山派出所工作。凌榕同志调看守所工作。请以上9位同志接到通知后,于8月16日上午9:00到政工室报到。

关于薛诗婷等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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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出所、大队,局机关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薛诗婷同志调政工室工作; 

  张晟玮同志(副股级)调法制大队工作; 

  陈遵发同志(副股级)调巡特警大队工作; 

    超同志调治安大队工作; 

  郑能筹同志调松山派出所工作; 

  郑丹红同志调起步派出所工作; 

    鸿同志调洪洋派出所工作; 

    翔同志(副股级)调鉴江派出所工作; 

    榕同志调看守所工作。 

  请以上9位同志接到通知后,于816日上午9:00到政工室报到。 

    

    

罗源县公安局

201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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