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 1 |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单位内普法 |
全局干部 职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LED屏、宣传资料、微信 |
培训、学习、会议、微信公众号 |
全年持续开展 |
| 2 |
社会面普法 |
社会大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活动现场宣传、LED屏、宣传单、宣传册、微信 |
法律咨询、分发资料、微信公众号 |
结合“3·12植树节”“4·22世界地球日”、“ 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 |
| 3 |
执法过程中普法 |
服务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行政审批窗口 |
法律宣传 |
行政审批过程中 |
| 4 |
执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行政执法 |
结合执法检查开展普法等 |
行政执法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