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12-1000-2025-00003 文号 罗人社〔2025〕30号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5-06-09
标题 关于开展2025年度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和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加强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罗人社综〔2023〕2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度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
索 引 号 FZ11112-1000-2025-00003
文号 罗人社〔2025〕30号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5-06-0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开展2025年度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和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加强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罗人社综〔2023〕2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度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

关于开展2025年度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罗人社〔2025〕30号
发布时间:2025-06-12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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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和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加强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罗人社综〔2023〕2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度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遴选5家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凡在我县的各类企业(行业)、职业院校可组织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企业(行业)、院校具备的申报条件必须符合《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

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技能水平在同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在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改进工艺等方面有重要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获得国家、省级相关技术奖,并由此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3.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在本职业(工种)行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技术革新成果显著;

4.具有一定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贡献,在本县有较大的影响力、社会公认的技能大师;

5.对罗源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遴选

(一)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失信人员的;

(二)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申报材料

(一)“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由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提出申报。申报单位按隶属关系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相关证明材料上盖章确认、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材料应包括:

1.《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工作室名称(格式为“罗源县+申请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院校的有关情况说明和支持措施(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不少于2000字;

3.申请单位的法人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师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县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6.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经初步确定的工作室候选对象应征求综治、征信等部门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还须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并填写《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征求意见表》(附件2)提交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盖章后汇总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请报告的电子文档,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36026236@qq.com,联系电话:26837323。

(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设立县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组,县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评审,确定技能大师工作室入选名单。

(三)审批命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入选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经公示无异议,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公布并授予“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后续将根据贡献情况再给予相应的经费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推选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使更多优秀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参与推选脱颖而出。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指导。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过程公平公开,结果客观公正。

(三)参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材料要求和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推选资格。

 

附件:1.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征求意见表

    3.罗源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

  

 

 

 

                                                            中共罗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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