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01-0200-2026-00005 文号 罗政办规〔2026〕2号
发布机构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6-10-12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罗源县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个别项目调整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罗源县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个别收费项目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索 引 号 FZ11101-0200-2026-00005
文号 罗政办规〔2026〕2号
发布机构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6-10-1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罗源县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个别项目调整的通知
内容概述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罗源县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个别收费项目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罗源县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个别项目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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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罗源县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个别收费项目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免除对象范围

新增免除对象:在罗源县居住并取得《居住证》的非罗源户籍人员。

二、调整免除项目及标准

(一)调整减免标准

1.遗体火化费。按平板炉火化费用免除(标准为:13周岁以上430元/具,13周岁(含)以下310元/具)。选择拣灰炉火化的均按430元/具进行免除,超出部分由家属自行承担;

2.遗体运输费

(1)运尸费:凤山、起步、松山等3个乡镇220元/具;洪洋、白塔、西兰等3个乡镇290元/具;鉴江、碧里、飞竹、霍口、中房等5个乡镇330元/具;

(2)接尸费:13周岁以上接尸人员2人为110元/具,4人为220元/具;1-13周岁(含)以下90元/具;不满周岁、胎肢、骸骨接尸70元/具;

3.价值200元的骨灰盒。

(二)新增减免项目

1.遗体存放费。免除县殡仪馆冷藏72小时内存放费(100元/具/天),据实计算免除金额,超出72小时的冷藏费用由丧属自付。未选择此项,不享受该项减免。因公安机关办案需要将遗体冷藏于县殡仪馆,自公安机关出具《同意火化证明》次日将遗体火化的,期间产生的遗体存放费全部由县财政承担,次日未火化的,超期产生的遗体存放费由家属自行承担;

2.无名尸体的遗体处理费用。无名尸体的遗体处理费用全部由县财政负担,由公安机关负责提供相关材料,在县殡仪馆直接办理免除手续。

(三)动态调整

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项目(遗体火化、遗体冷藏、遗体存放、骨灰寄存)标准随县发改部门核定价格变动动态调整。

除以上事项外,其他内容继续按照《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罗政办规〔2023〕3号)文件执行。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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